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总结

2023-04-04 07:12:14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总结

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今年以来,xxx街道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xxx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xxx区生活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xxx区20xx年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提高品质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认真做好前期调研,与连锁化公司进行对接,寻找合适场地,建设便民服务网点。目前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服务网点4家,其中蔬菜网点1家、便利店(超市)2家,早餐1家,分别为xx社区的xx包子铺,xx北区的xx集市,xx社区的xx超市,xx路口社区的xx生鲜超市。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xxx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生活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时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生活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小组,统筹辖区内服务业品质提升和便民网点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xxx街道20xx年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计划及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确定了年度目标及工作完成时限。

(二)尽早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召开服务业品质提升及蔬菜网点建设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协调会和工作推进会。一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市、区有关精神及工作任务;二是及时召开培训会,对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商业网点采集系统的录入培训;三是充分利用街道吹哨协调机制召开协调会,组织服务商和街道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协调,确保服务网点建设的落实;四是针对完成建设便民网点存在困难的.社区召开研讨、推进会,研究分析研究网点建设的问题和困难和可行性措施和办法,促进便民网点的建设工作,确保了20xx年工作顺利完成。

(三)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对每月新增或删除网点坚持实地走访,按时更新相关数据,完成网点的审核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生活性服务业业品质提升工作进行巡查、指导,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积极协调,发挥疏整促联动机制。积极与已疏解企业及市场沟通,引导企业、市场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发展便民服务,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及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便利。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老旧小区较多,可利用空闲空间较少,网点提升工作难度大。二是部分社区为部队和企业大院,网点建设存在困难。

建议:一是加大国资委等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促进便民商业网点的恢复经营。二是因我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部分社区仅对居民进行管理,小区物业、产权等均为乡村管理,请区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以确保便民商业网点顺利进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机制,确保20xx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品牌化、连锁化企业进社区,加速服务网点规范化和建设速度。

(三)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已疏解整治腾退空间的利用工作,为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工作全面落实提供基础。

第2篇: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向着“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发展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区级安排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及市级财政下达我区的商业扶持资金,统一纳入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商务委)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生活性服务业包括: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末端配送等便民服务业。

第四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支持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财政预算管理

—1—的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由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委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规模建议,并根据区人大审定的预算方案安排管理资金预算指标,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由区商务委具体负责支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 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第七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主体为符合昌平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支持范围的经营者或建设主体。申报主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经营企业。

(二)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诚信经营,未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按要求及时向商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四)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采取事后以奖代补方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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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项目总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区财政奖励为辅的原则。原则上是申请上年度或当年度已完成的项目。

第九条 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支持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在单体建筑内建立的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社区商业综合体;支持在居住区主要交通街道两侧设置底商或独立店铺形成的商业服务业态齐全、功能齐备的集约型社区商业群;支持利用市场疏解腾退空间,发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向社区便民服务延伸项目。依照《北京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规范(试行)》标准建设,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社区综合体分等级建设与奖励。按照建筑面积将社区综合体分为三个等级,其中面积在小于等于500平米的为三级,面积在500-1000平米之间的为二级,面积在1000-2000平米的为一级。按照建筑规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级奖励金额为100万元,二级奖励金额为150万元,一级奖励金额为200万元)。

(二)支持社区便民菜店建设。支持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社区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开展社区便民菜店建设与改造。按照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便利化经营,依据《社区菜店设置要求和管理规范》标准,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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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直营店,并符合社区便民菜店建设标准,按照便民社区菜店所评定级别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直营店每店最多补助60万元。

便民菜店达到四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20-50平米以下(含2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资金;便民菜店达到三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50-100平米(含5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便民菜店达到二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00-150平米(含10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便民菜店达到一级标准的,经营面积在150平米以上(含150平米)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社区菜市场建设与改造。支持符合《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建设或改造社区菜市场,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70万元。

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区域的营业面积在600-10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之间的,按不高于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区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不高于7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支持生鲜超市建设与改造。支持品牌企业依据《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范》的标准,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或改造不少于3家以上的生鲜超市直营店,按照建设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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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店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经营面积在300-500平米(含300平米),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经营面积在500—1000平米(含500平米),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含1000平米),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便利店(超市)建设。支持品牌企业依照《北京市连锁便利店(超市)行业规范》,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不少于10家直营便利店(超市),按照经营规模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直营店每店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便民早餐网点建设。支持优质连锁品牌企业参与全区固定门店式早餐服务网点及提供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网点布局;支持主食厨房建设与改造;支持在重点居民区和商务办公区增设早餐自提柜,发展在线订购、早餐自提的新服务模式;支持餐饮网点拓展社区养老(助残)早餐服务等。依据《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的标准,新建或改造便民早餐网点。按照早餐网点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早餐网点建设最高补助奖励不超过60万元,主食厨房建设与改造最高补助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经营面积在8—60平米以下(早餐档口店),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营面积在60—200平米(含60平米),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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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不超过40万元;经营面积在200平米(含200平米)以上,最高奖励不超过60万元。

(七)支持其他便民服务建设。支持美容美发、洗染、家政服务、末端配送等便民服务建设。依据各行业建设标准,符合“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建设要求,按照经营规模一次性给予奖励,新建或改造提升门店,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单店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八)支持特色街区与示范街区建设。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特色商业街区”或“北京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的项目,在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信息系统、街区外观设计等方面的投资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建设。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便民网点建设,延伸老字号品牌服务;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连锁经营、“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展营销渠道,扩大经营规模,挖掘老字号品牌的传统文化特色,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按照企业经营规模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支持社区商业服务新模式建设。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发展“互联网+便民服务业态”的新型服务,整合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实现线上交易、—6—

线下服务,推动社区商业服务新模式发展。按照企业经营规模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支持传统流通企业线上线下创新融合发展。支持连锁店、百货店等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全渠道经营,鼓励发展线上线下体验式消费模式,整合购物、餐饮、娱乐、健身等消费业态,建设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对店面装修改造、线上渠道拓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支持。按照企业经营规模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 已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有配套要求或联合支持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第十一条 项目采取公开征集和遴选等方式组织申报。区商务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订发布征集通知和申报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以及其他指定媒体上公布。

第十二条

项目推荐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和初审工作,原则上是征集上年度或当年度完成的项目,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区商务委。

第十三条 区商务委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实地审查,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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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经实地审查后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本区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滚动使用。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专业论证,出具项目评审报告,确定验收项目。区商务委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经择优遴选后报区财政局。

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和区商务委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目标,审核项目预算。

按照提高项目支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要求,对于财政评审范围内的项目,按规定进行财政评审,其他项目区商务委实行部门自评。

第十五条 区商务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区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评审通过项目情况,结合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纳入资金支持计划。

资金拨付前,需对拟支持项目通过区商务委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单位须与区商务委签订项目承诺书和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并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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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年拨付奖励资金的50%,第三年再拨付剩余50%奖励资金(一次性奖励资金的项目除外)。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建立明细账或辅助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对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获得生活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接受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跟踪检查、提交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报告、宣传、调研、报送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应按照区商务委的要求,配合做好本企业经营情况的数据报送和运行监测工作。

第十九条 对资金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申报单位,经区商务委、区财政局确认后,项目申报企业或单位应当自区商务委下达通知后三个月内,将全部奖励资金如数缴回区财政局,予以通报,并不再受理与其相关公共政策支持资金的申请,同时取消与该单的合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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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对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企业(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资金支持对象或项目单位受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及相关备忘录的联合惩戒,暂停或取消资金支持或申请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变动,将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

1、2018年昌平区生活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2、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项目补贴标准及建设标准

3、昌平区生活性服务业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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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提升品质

提升品质

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就是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序,增强市场竞争力。

市场投诉的高低、挡货率的高低是检验产品质量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准,近几个月来,宜家验货员来验货基本上是一个月挡一次货,因此在接下的半年里,我们的目标是:将挡货率降低至2月/1次,并2个月总结一次挡货率、客诉率。不断的总结,不断的更新目标。产品质量的提高离不开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每天上下班前生产部门必须对现场清扫一遍,保护现场环境干净、整洁由ISO进行稽核。

只有好的机器才能生产出好的产品,因此模具课须每天对机器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以便排除故障。

成型班长每2个星期对作业员进行品质培训,哪些为不良品、哪些为良品、哪些在标准允许范围内,会可接受的哪些不可接受的,决不接受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传递不良品,每次开会班长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品管监督。

定期对品管培训宣导,品管的职责是发现问题消除不良流动,预防问题解决问题每天早上如今所有品管人员开会针对每天发生的品质异常采取措施、处理结果等。

1)负责巡机台人员每日针对机台所生产宜家产品进行检验并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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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提升服务业含金量

提升服务业含金量,创建“国际招标”一流品牌--新形势下招标公司的服务创新

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突飞猛进,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的长盛不衰,带动了国内整个招标行业的快速增长,招标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的招标行业市场已经进入了成熟期,从事招标业务的企业日益增多,仅在上海,各类招标公司就有几百家,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利润也随之逐步降低。如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成为摆在我公司全体员工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此新形势下,只有充分挖掘公司的优势,迎接新的挑战,才能走出公司发展的瓶颈,迎来新的天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优势是什么?第一是人才,公司拥有一群懂专业、对招标事业充满激情的优秀员工;第二是客户网,多年来公司在客户中留下了众口传承的口碑,拥有一定数量的客户群。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了创建新型现代咨询公司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精益求精,提高服务品质;前伸后延,创新增值服务”的战略口号。

所谓“精益求精,提高服务品质”,即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增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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