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2023-07-23 07:12:59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宜宾县艺龙电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宪法,教育法及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曾仕洪出资自愿举办,属于盈利性事业,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学校必须遵守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主办者,理事

会、校长必须履行职责,接受县教育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学校的设置

第四条 学校名称: 宜宾艺龙电脑培训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84号二楼。

第六条 办学范围: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装饰装潢设计、设计美术基础、计算机广告美术设计、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英语、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自学考试、作业辅导。

第七条 学校服务期限:5年。

第三章 办学宗旨及规模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培养计算机类合格人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九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

和任职条件。

第十条 学校办学规模:100人,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再扩大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 办学形式:业余制。

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先期投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根据发展需要再增加投资。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学校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在规定的办学范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用于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增加出资额,由学校理事会决定并须修订学校章程,在县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額 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

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每月工资足额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并自觉接受

监督。

第五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理事会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组织,由教职工代表担任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通过全体教职

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每届理事的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重新推选,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在讨论本章程理事会职权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曾仕洪担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终止:

(一)学校章程规定的服务期届满,经出资方同意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学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三)学校由于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终止前,须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

外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经县教育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符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下列程序修改章程:

(一)由学校由理事会按照规定提出修改章程和方案;

(二)修改的章程交教职工讨论;

(三)依照教职工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2010年7月17日经全体理事会决议通过。

第2篇: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电脑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县xx电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宪法,教育法及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曾仕洪出资自愿举办,属于盈利性事业,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学校必须遵守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主办者,理事会、校长必须履行职责,接受县教育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学校的设置

第四条 学校名称: xxxx电脑培训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xx县柏溪镇育才路84号二楼。

第六条 办学范围: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装饰装潢设计、设计美术基础、计算机广告美术设计、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英语、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自学考试、作业辅导。

第七条 学校服务期限:5年。

第三章 办学宗旨及规模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培养计算机类合格人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九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十条 学校办学规模:100人,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再扩大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 办学形式:业余制。

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先期投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根据发展需要再增加投资。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学校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在规定的办学范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用于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增加出资额,由学校理事会决定并须修订学校章程,在县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額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每月工资足额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理事会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组织,由教职工代表担任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每届理事的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重新推选,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在讨论本章程理事会职权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曾仕洪担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终止:

(一)学校章程规定的.服务期届满,经出资方同意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学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三)学校由于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终止前,须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经县教育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符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下列程序修改章程:

(一)由学校由理事会按照规定提出修改章程和方案;

(二)修改的章程交教职工讨论;

(三)依照教职工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20xx年7月17日经全体理事会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3篇:飞腾电脑培训学校章程

飞腾电脑专修学校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实施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飞腾电脑专修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由个人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赢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学历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 办学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实施条理》为准则,通过系统有效的培训切实提高学员的听说读写能力,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人才。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五常市南二道街中心超市东200米处(原烟草公司)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于治强

第七条 投资人不要求回报

第八条 本单位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 本单位审批机关是五常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五常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展开活动。接受审批机关五常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五常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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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学校办学章程

济源市天籁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是济源市天籁艺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更多音乐专业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韩素娥,其法定地址是河南省济源市滨河南街香园小区1号楼2单元203号,法定代表人韩素娥。

第六条 学校的住所地是 河南省济源市南潘村北一巷十九号。第七条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济源市教体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济源市民政局。

第二章 学校办学

第八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一); 1

(二);

(三);

(四);

(五);

(六)我们 ;

第九条 学校的办学开办资金为十万元,由韩素娥个人自筹资金。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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