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教案归谁还没弄清
第1篇:老师的教案归谁还没弄清
中国教育资讯报2002-12-26记者王军
2002年5月30日,一名小学教师为要回教案而将自己就教的学校送上法庭。此事一出,舆论大哗。当高丽娅作为一名小学教师能够意识到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赢得人们的尊敬时,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认为高老师此举实为小题大做者大有人在。
今年4月,因为撰写论文的需要,高丽娅向学校索取12年来上交给学校的48本教案。经多次交涉,高丽娅于4月25日拿到了自己的教案,但只有4本。
一次因教案而起的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小事最终演化为一场公开的民事诉讼。
此后,高丽娅经历了6月26日第一次开庭时学校否认收到过她48本教案的谎言袭击,经历了8月5日法院以“原被告之间是隶属关系,并不是平等主体”为由驳回其上诉的遭遇,始终坚信“这是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国家,不能校长说什么就是什么”的高丽娅,于10月28日迎来了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南岸区法院重新审理的裁定。
但距离让高丽娅信心大增的指令重审已经近两个月,本案至今没有结果。
教案,是教师直接证明自身价值的最重要的智力成果,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以界定其归属权,这在导致看似简单的高丽娅状告学校一案变得十分棘手的同时,也裸露出了我国现阶段教育立法的不完善。而高丽娅老师因此案由一名优秀教师一落而为考评最后一名横遭解聘,由区教委出面安排其到二堂小学“支援”至今的遭遇,更让人们看到了该案背后隐藏的阻碍我国基础教育快速发展的“人患”。
第2篇:南极洲归谁所有
南极洲归谁所有
南极洲由大陆、陆缘冰、岛屿组成,总面积1424.5万平方千米,其中大陆面积1239.3万平方千米,陆缘冰面积158.2万平方千米,岛屿面积7.6万平方千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极洲归谁所有,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极洲最大的特点恐怕是没有土著居民。而且也没有任何国家在那里设立海关,“雪龙号”进出南极考察站不用任何国家签证。
但是,正是这块冰雪大陆,曾经成为国际社会纷争的焦点。从1908年英国宣布对南极部分地域与水域拥有主权开始,到20世纪40年代,已有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挪威、智利、阿根廷7个国家对83%的南极大陆提出了领土主权要求。美国、苏联等国家保留提出领土主权的权利,并不承认任何国家的主权要求。
为了缓和主权要求引起的纷争,也由于1957—1958年国际地球物理年期间,各国科学家在南极进行的综合科学考察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氛围,1959年12月1日,美国、苏联、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等12个国家在南极签署了《南极条约》,确定了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目标。尤其重要的是,《南极条约》明确了对南极领土主权要求的不同权利,实质上冻结了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主权要求,从而保证了南极科学考察的国际合作得以蓬勃发展。
现在,《南极条约》协商国已有40多个,其中包括中国。条约规定:只有在南极有实质性的科学活动,并且对南极表示兴趣的国家才能成为协商国。
你说南极洲归谁所有呢?我看,它属于全人类!
第3篇:遗产归谁所有?
老人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物归何主存在难题:一方是生前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亲侄子,一方是共同生活了十年的再婚老伴。双方将遗产“争夺战”打到了昆山法院。最终昆山法院判决侄子享有房屋55%的产权,再婚老太享有45%的产权,双方均表示满意。
居住在昆山的老夫妻胡老汉和刘老太膝下没有子女,两人逐渐年老体弱。幸运的是亲侄子小刘很孝顺,在刘老太生病住院之时,都风雨无阻地悉心照顾,使得刘老太 转危为安。二老甚为感动,遂与小刘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小刘照顾二老直到百年终老,为表感谢,二老去世后将房子留给小刘。三年后,刘老太去世,胡老汉与上海的董老太再婚结成夫妻,搬去上海同住。自此,因分居两地,刘阿东再未照顾过胡老汉。后来,胡老汉身患癌症,董老太不离不弃,借钱给他治病。胡 老汉感动不已,遂与侄子协商解除遗赠抚养协议,将房子留给董老太。小刘当即表示同意,因未带协议原件故未当场撕毁。胡老汉公证了遗嘱,将房子留给董老太。胡老汉去世后,小刘想起自己尽了照顾老夫妻二人的义务,应该也享有房屋的份额,遂将董老太告到法
第4篇:宝贝归谁童话故事
宝贝归谁童话故事
东山上住着松鼠蓬蓬,西山上住着刺猬克克。一天中午,他们都突然发现,两山中间的一块平地上,有个东西在发着光亮。没错,准是宝贝!于是他俩飞快地向山下奔去,可巧,几乎同时奔到平地上。
“喂!你好,蓬蓬。为啥跑得这么急?”
“我……丢了一件宝贝,今天来找一找。”蓬蓬赶紧撒了个谎。
克克听了大吃一惊,但他立刻也装出正儿八经的样子,说:“真巧,今天上午我也刚刚丢了一件宝贝,这不,也来找找看。”说完,他俩都装作找东西的样子,向宝贝靠近,一下子,他们的手同时都捂住了宝贝。
“啊,可找到了,我的小宝贝。”
“呀!可爱的宝贝,可找到你了。”
“你撒谎!这是我的宝贝!”
“笑话,这明明是我的宝贝,你才瞎说!”
他俩争执不休。旁边没人劝解,他们一直争了两小时35分才停下,两人头上都冒出了汗珠。停了一会儿,他们都好像想出了个什么主意,一齐说:“让我再仔细看一看,究竟是不是我的,我有记号在上面!删好!同意!!”
克克第一个看,他看得相当仔细。这是一个圆圆的薄片儿,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以当作记号,这可怎么办?他把脸靠近了
第5篇: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
赵向标: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谁所有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内容涉及物业管理的许多方面。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我认为 “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个提法在目前的现实中很难得到尊重和维护,为合理保护各方权益,并在实践中避免和解决各种纠纷,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斟酌明晰。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物业管理人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是其实施物业管理活动最基本的保证,也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虽然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归业主共有,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后,经常会因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而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各种纠纷。有些时候,物业管理单位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涉入这些纠纷,与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实践中物业管理用房纠纷的表现形式很多,最常见的如发展商不按规定提供足量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将其转作它用,致使物业管理用房短缺。由于信息不对称,作为所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