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总结(精选5篇)_农村产权制度工作总结

2021-04-1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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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村集体产权改革制度公告

《 村集体产权量化方案(草案)》

公 告

广大村民:

按照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改革程序已到制定村集体产权量化和股权配置阶段,这一环节事关广大集体成员的基本利益。

在办事处及村改制办的指导下,按照改制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清产核资和人口调查摸底结果,村改制筹备小组结合实际拟定《 村集体产权量化方案(草案)》初稿,请广大集体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若有意见和建议自张贴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意见反馈。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附《 集体产权量化方案(草案)》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筹备小组 2017年 月 日

村集体成员(代表)会议

通过村集体产权量化实施方案表决的会议纪要

2017年 月 日在村委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集体成员代表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 主持,会议内容: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事宜。

党支部书记 : 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全体产权制度改革筹备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进展顺利。今天我们召开党员及成员代表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表决通过。下面就按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进行表决,会议事项如下:

一、由镇政府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同志宣读公布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宣读完毕,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表决同意的27人,全体一致通过。

二、表决通过村集体产权量化方案: 方案共分六个部分1、2、3、4、5、6、改革量化的范围及法人名称。集体资产审计评估结果。股权设置。

经营性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的量化。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方案实施。

《 村集体产权量化方案》宣读完毕,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表决同意的 人,全体一致通过。

村委会 2017年11月25日

关于 村集体资产量化实施方案的请示

街道办事处:

《 村集体资产量化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11月25日经全体集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上报街道办事处请批示。附《 集体资产量化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

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筹备组

2017年 月 日

第2篇: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汇报

自富民县2018年11月22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在强化领导、宣传发动、规范程序上发力,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我们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镇截止目前完成清产核资的村6个,组46个,完成成员身份界定的村6个,组46个。

二、主要做法(一)成立机构,精心组织 2018年11月29日,XX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制定下发了《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富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领导组织,建立了双组长负责制。成立了《X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添置了办公设备,抽调了3名成员充实镇产改办公室,明确了时间节点,细化了改革任务,制定了操作流程,并指导各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产改方案。

(二)强化保障,夯实基础 XX镇拨付12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示范点村给以重点扶持倾斜。为使各项措施落地,XX镇狠抓责任落实,一是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会同镇目督办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检查力度;三是会同镇纪委和镇监察室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的追责问效;(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XX镇坚持培训先行,开展集中培训2期,直接培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共计712人次,以会议、研讨、座谈等形式,组织学精吃透改革的目的和操作程序,并通过党员联系户和村民代表联系户的形式带头宣讲渗透,充分统一思想、打消顾虑。此外喷印固定标语41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资料等1300余份,产改公告52份,资料汇编18份,云岭先锋手机短信1条,电子标语2条。从而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

(四)坚持原则,突出重点 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 在清产核资方面,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一是发布清产核资公告,组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各类资产,摸清底数、明确权属;二是“一表决”“一审核”(即召开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清产核资方案、召开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清产核资结果评议审核),使全体村民参与其中,确保核查结果公开公正;三是结果上报完成系统录入工作。XX镇清理结果情况,有经营性资产的村1个,组8个。全镇资产总计账面数为9876659.85元,核实数100407597元(其中:货币资金账面数5686385.05元,核实数5686385.05元;固定资产账面数合计4190274.8元,核实数94721211.95元);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计123236.09亩(其中农用地120699.59亩,建设用地2536.5 2 亩);共计盘盈90530937.2元,盘盈为固定资产增加。四是不规范合同清理。5月30日,邀请XX镇法律顾问到XX镇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期限长、租金低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将各类经济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等基本情况审核登记,建立台账,清理合同71件,涉及金额372250.9元。

2、多举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 在成员身份认定方面,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相参照、以民主决策来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一是全面培训指导。XX镇采取集中培训与逐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的界定标准、成员身份确认、界定程序等环节进行详细的解读,确保各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切实弄懂吃透身份界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明白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镇产改办实行全程指导;二是拟订方案推进。以会计核算账户为单位,落实“一村一策”。结合各自实际,摸底调查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草案),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程,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修,表决形成工作方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村民的合法利益。三是拉网摸排登记。组织各村以户口簿为基础,安排工作组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尤其针对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开展重点摸排,并统一采集表格样式,做到 3 不漏登、错登,确保资料完整无误,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确认公示。召开户主大会确认签字,并进行公示。

(五)建立联动,凝聚合力 为方便工作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在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各村小组及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中建立了微信群及QQ群,方便了各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材料上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了各种报表、材料、会议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六)打造亮点,示范引领 一是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站位,看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围绕XX集镇四位一体建设,着力打造XX村委会摩所营村、XX村二社、XX村三社示范带改革,做好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二是私开乱挖,专项整治。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摩所营村侵占集体林地占为已有行为集中整治,多措并举收回林地:政府主导,统筹推进。由镇武装部长牵头,镇林业站、村“三委”、村组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摸清底数,分步实施。对“私开乱挖”的林地逐块实量面积,确定坐标,实地对承包林地进行测量,四至界线后,登记造册,涉及24宗,面积102亩;公开透明,严格程序。通过召开各种会议10余次,入户宣传30余次,发放粘贴宣传材料100余份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清理的内容、程序、4 方式,按程序由当事人与村集体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和《不再扩大“私开乱挖”林地承诺书》,最后向村集体缴纳承包款,完成林地清理整治。

三、主要成效 1、明晰了产权,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以后,明确了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使农民明白了自己所拥有的资产、资源份额。这有利于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促进了农村的稳定,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以后,明确了个人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避免了集体资产被侵占、遭流失的现象,使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练,力量配备不足,工作成效低;二是档案材料不规范、不及时;三是工作摆布不好,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目前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较多,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力量显得不足。围绕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做如下工作安排: 1、组建业务指导工作队。到业务力量薄弱村组指导工作,帮助整理档案,要切实把产改档案管理摆上位,业务工作进展到哪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就服务到哪里,跟踪到哪里。要求各村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各村的产改档案资料,从严规范,切实提高档案资料收集归整的真实性、及时性,保证档案资料质量。

2、工作转段落实。前期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及成员身 5 份认定工作,下一步将做好股权量化和组建集体经济组织,以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为抓手,倒计时挂图作战,实行周通报制度,会同镇目督办对工作进展迟缓,长时间没有起色的村实促,列入重点督办对象,启动督办程序,跟踪问效。确保9月底完成股权量化和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到10月底完成回头看。

XX镇农经管理站 2019年8月16日

第3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沙河镇 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 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1.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标语

1.搞好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坚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稳妥。3.搞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4.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兴起产权改革新高潮。

5、推进产权改革,促进集体资产市场化管理。

6、推进产权改革,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率。

7、抓好产权改革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8、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

9、家家有资本、户户是股东、人人有股份、个个有就业、年年有分红。

10、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展股份合作经济。

11、地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1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多方共赢。

13、土地入股,抱团发展,实现农业增效集体群众双增收。

14、黄土变黄金,村民变股民。

1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迫切需要。

16、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探索构建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举措。

17、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18、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9、土地入股是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20、土地入股,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

21、创新土地入股新形式。

22、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23、实行土地入股、培育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4、土地股份化、经营市场化、农业产业化、产权资本化。

25、不断深化产权改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26、加快产权改革步伐、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27、土地流转股份化、农企联姻产业化、经营管理职业化、生产种植规模化、政府服务全程化。

2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9、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0、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2、产权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长发挥,农民得实惠。

33、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民生、要群策群力、共同参与。

34、产权改革要广泛尊重民愿,赋权释能,盘活存量,激发活力。

35、明晰所有权、界定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

36、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

关于发布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支村两委和产改工作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召开村两委、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以及党员、村民代表座谈会,就产改实施方案(草案)等有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讨论,现将该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敬请广大村民在7天内向村两委或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 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改革后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产改)后,新的经济组织名称为茶陵县马江镇文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产改后的文江村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清查核实现有的集体资产

我村目前的资产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以现有尚未征用的土地、山林为主;二是经营性资产,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三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公共和公益事业设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茶陵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公布,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成员身份确认

根据《茶陵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草拟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办法草案经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并征求意见,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向村民公示。成员身份清查核实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每榜公示不少于7天。成员身份建议名单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形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正式名单。

五、股权设置及股权界定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不提倡设立集体股,确需设置集体股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经村代表大会表决确认的改革基准日止在册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股权全额享受对象。(正在劳教服刑的本村人员,股权证书由其委托人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保留)

(二)独生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享受双份股权(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村将收回1份股权)。

(三)下列9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1.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产改待遇的人员;

3.户籍已迁出的父母双方属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子女;

4.已在部队提干和转为志愿兵的人员(但已转为士官的人员暂保留成员股,待其退伍后,未享受部队或地方安置的予以配制);

5.与本村村民离婚,妇女重新嫁人的、户籍已迁出的妇女本人及其依法判决随母的子女; 6.户籍关系已迁出本村且在外地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7.户籍关系已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8.户籍关系未迁出的出嫁女的子女;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给予股权的人员。

六、折股量化

制定本村折股量化办法,递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形成决议,张榜公示。并根据股权量化办法计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股份,编制股权情况登记表,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经审查无误后,再编制股权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的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林地),非经营性资产暂不量化。

产改后,本村的集体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七、股权管理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股权在静态管理模式下,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

八、合作社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

1.财务管理。合作社继续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布的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收益分配原则。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社员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①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不少于30%; ②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70%。

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各项福利性支出。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报镇政府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九、组织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可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人数确定为19人。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监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名推荐、也可由股东代表十人联名推荐或由股东(代表)直接提名,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可由本届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过渡。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要报镇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于投票日前10天张榜公布。

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一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以上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马江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实施。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关于表决通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

(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前阶段充分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拟定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现提请本次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同意本村实施《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57名,实到代表57名,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对上述事项同意的57票,不同意的0票,弃权的0票,符合议事法定程序,表决事项通过有效。

附:到会村民代表签名如下:

同意签名栏:

不同意签名栏:

弃权签名栏:

关于要求批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马江镇人民政府:

我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上报,请镇政府给予核准。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1.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关于同意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关于要求核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请示意见。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产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马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

(第二号)

各位村民: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已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公告。

实施方案和表决的决议附后。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2018年 8月22日 经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

七、组织机构

制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持一致。

„„ „„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致广大村民

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村民:

你们好!

多年来,在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为了深化农村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我们村决定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村民财产性收入。

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即对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并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家底。二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坚持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外地经验为借鉴、以民主议定为结果、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进行。三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作为成员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实际占有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

今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2018年8月22日,我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统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改方案现已报**镇党委、政府核准。我们将按工作方案规范、有序推进产改工作。

下步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二是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三是开展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四是建立机构,制订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五是颁发股权证书。

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产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一定会做到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听取意见,倾听您和家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事先公布公示。我们一定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

同时,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我们相信,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在县、镇指导组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我们全体村民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革工作,使我们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中共文江村党支部

文江村村民委员会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 月 26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情况的公告

(第三号)

各位村民:

现将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

二、清产核资日期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

三、清查核资具体情况

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详见附表)。

四、意见反馈

清产核资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7日。如对上述清产核资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村产改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表: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文江村关于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的决议(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了做到股权量化到户(人),我村进行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规定程序,村民委会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表决。决议事项如下: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清产核资组具体负责。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见附表)。会议同意清产核资情况的结果。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人,实到村民代表**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表决结果:同意5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村民代表:(签名或盖章)

文江村民委会 2018年9月10日

第5篇: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宣传册

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宣传册

l、温州市委、市政府2011年1号文件的总体目标? 答:经过五年的努力,在农村土地、住房、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城

乡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制度,农业经营体制、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关键环

节,在村镇管理体制、城乡建设体制和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等重要方

面,建立起城乡相对接和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并在改革试验中逐步加以

完善,基本改变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明显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

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使温州成为体制机制更活、发展后劲更足、带动能

力更强的城乡统筹改革先行区,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

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 5年,我市“1650”大中小城市网络型组团式都市区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化率达到68%以上,超过长三角地区和全省平均水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房集聚改造率达到30%;农村要素市场化水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和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基本确立,城乡一体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三分三改”的具体含义?

“三分”,是指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政经分开就是把 村“两委”组织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把农村居民社会成员身份和

经济成员身份分开,保障村级组织坚强有力正常运转和社员正当合法权

益;资地分开,就是把非土地资产与土地资产分开,为分类处置创造条

件,使各类资产能够正常自由流动,实现优化配置;户产分开,就是把户口与产权关系分开,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三改”,是指股改、地改、户改。股改就是对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而土地资产则建立土地合作社,保持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地改就是农用地在“三不变”(权属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宅基地的用益物权用来帮助农民进镇入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户改就是以“两实”(实有人口、实有住所)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3、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有何重要意义?(1)颁发股权证书,“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明确资产份额,固化社员利益,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2)解决社员户籍迁移后顾之忧,推动户籍改革,促进人员流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小城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3)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从根本上改变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虚化状态;(4)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通过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广大社员带来更大的福利;(5)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机构,规范资产管理,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减少农村腐败现象并化解历史遗留及当前的难点、热点问题。

4、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全省的发展趋势? “股改”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的第三次重大突破,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集体资

产产权制度改革不是新事物,全国都在开展,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基

本上已完成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5、开展“股改”的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委办(2005)39号)、《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温委办(2006)61号)等法律、政策实施。

6、股改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三个不变”、依法依规原则。严格区分土地资源和经营性资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限于经营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不得作为改革内容,依法依规遵从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等权属不变、非经审批土地用途不变、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变等“三个不变”的原则。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乡镇试点和农房改造进展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改革试点村,实行“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平稳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7、“股改”的基本做法? 对村级的非土地资产率先进行股份化改造(改造对象仅为村级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按照原承包关系继续经营),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京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同时也不是分光集体资产。今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广大社员带来更大的福利。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8、本村“股改”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有没有影响? 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承包地等方面的正当权益以户籍制度改革以前的状况为准,继续保持原有格局。向社员颁发的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

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宅基地、承包地、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

9、“股改"的基本操作程序?(1)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形成决议,村级提出改革申请;(2)镇政府核准;(3)人员调查摸底与农户签字确认;(4)清产核资,核定经营性净资产;(5)拟定实施方案草案,对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做出初步确定;(6)社员代表会议,将实施方案草案提交审议,形成正式改革实施方案;(7)股权测算、汇总、公布、公示工作,编制股东清册;(8)制订章程(草案);(9)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成立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10)经批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工商法人营业执照;(11)向社员颁发股权证书。(12)建章立制,资料归档,总结完善。lO、股权设置的种类? 可以人口、土地、劳力、基分等为基本要素,区分社具类别,确定

合理的计算比例界定各户股权,设置股份数量。

11、折股量化的集体资产范围? 仅对村级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不包括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按照原承包关系继续经营。

12、经营性净资产的核算办法?(1)经营性固定资产按原值计入股份,经营性在建工程按原值计入股份;(2)长期投资通过清理后,按实际入股;(3)流动资产按其有效额减去实际负债后,其余额计入股份;(4)其他资产,按实际投资额计入股份。

13、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如何组建? 设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议是本社的最高权

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监事会是

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

14、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有哪些权利?(1)凡年满18周岁,持有本社股权证书的股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2)有按股分配分红的权利,但对本社财产没有直接处置权;(3)有向本社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法、监督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4)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的知情权;(5)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6)同等条件下优先认购本社增资扩股的股权;(7)享有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8)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15、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有哪些职责?(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16、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有哪些职责?(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对董事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监督职能,提出建议的批评意见;(4)定期审查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5)选举和更换监事长;(6)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17、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本职能? 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18、股权是否可以流转? 股权可以转让、继承、赠与,允许股权按照市场化原则按规定进行

转让交易,但不得退股、提现。

19、村级经营收益分配的程序?

当年收益在按股分红前,必须先提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剩余收益按其成员拥有股份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章程中确定。

20、改制后,土地补偿费和资产增值如何处理? 改制后,今后本社的集体土地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术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标语1.搞好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2.坚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稳妥。 3.搞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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