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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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一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工作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政策,强化措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万元,比增加万元,既定目标为万元,比增加%,年均递增%;,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比增加元,既定目标为元,比增加%,年均递增%。农业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得到全面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科技推广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农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农业增长方式实现较大转变,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有效推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党在农村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的要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土地政策,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严格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化肥补贴、农机补贴等党的惠农政策,农民利益得以较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二)农业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强力推进以农田、水利及中底产田地改造为主的工程建设,沙颍河治理工程、淮北大堤加固工程顺利完成,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工程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建成高稳产农田万亩,比十一五末增长万亩,农田水利化程度达68%以上,比十一五末提高了个百分点。
(三)农业现代装备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实施农机补贴项目,有效推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设施农业的发展。全区新增农业机械共计台(辆)千瓦,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和%,为农业生产节约经营、提高效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农业先进实用科技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全区粮食作物良种推广率达到95%以上,大批高产、优质、高抗品种得到推广应用。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小麦氮肥后移、小麦一喷三防、大豆合理密植、蔬菜设施生产、地膜覆盖种植等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率达80%以上,科技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五)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通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机构的公益服务职能,转变了服务方式,扩展了服务领域,提高了农业生产中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市场信息、产品加工等多方面的服务质量。
(六)农业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规范有效。通过《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承包法》、《农机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教育和有效贯彻落实,农业工作的法制建设有力推进,发展环境较大改善,执法水平大幅提高,农业工作逐步走向依法发展的轨道。
(七)农业产业化发展有较大推进。以粮油加工、肉类加工、优质蔬菜产业化生产等为主的特色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农产品加工有效推进,产业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有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渠道有较大扩展,收入水平稳定增长。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区的农业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各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和13亿人口的基本生存,都需要一个强大的现代农业的支撑。同时,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营造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农业的氛围;以城乡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导向,已经开启了支持农业、扶持农民政策的新举措,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是,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农业的基础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需进一步深化,涉农政策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农业结构不够合理,还需进一步加大调整力度,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三是农业服务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社会化服务规模不够大,不能适应推进农业服务产业化的要求;四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人员队伍力量和推广经费不足;五是农业生产的整体科技含量低,农副产品初加工发展及推广力度不够,为民增收领域需进一步拓宽;六是各级政府对农业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尚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
我县农业发展的新跨越。
2、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现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坚持以科技进步作重要支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坚持以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完善现代农业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业市场体系;坚持依法促进,兴农富民,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坚持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建立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
(三)发展重点、目标。
在稳定土地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改善粮田的基础设施和土壤地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增加产量。稳定发展粮、油、菜等常规产业,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民收入。到2015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万元,比增加万元,年均递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比增加元,年均递增%。
1、粮油生产。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万亩,粮食总产量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升高,单产年递增1.4%,粮食总产稳定在万吨,其中100%为优质品种。同时加大油料作物和蔬菜发展力度,自给率达到%。
2、农特产业发展。坚持“精心管理、改造提升、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管理,积极推广绿色、有机食品蔬菜生产技术,大力推进连片上规模的设施蔬菜种植,在正午镇、口孜镇每年新增蔬菜基地亩以上,优化老蔬菜基地1500亩以上。到2015年,全区设施蔬菜面积达到万亩以上,平均单产达公斤以上,年产量达万吨以上,年产值达亿元以上。
3、畜牧业。一是发展规模养殖。规模养殖比重由目前的%提高到%以上;二是加快畜禽改良步伐,三元杂交猪推广率达到100%,家禽改良率达到90%以上;三是全面落实免疫、检疫和产品检查,达到3个100%;四是建成猪、羊、禽3个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2015年:猪、羊、禽的存栏量分别达到万头、万只和万只;出栏分别达到万头、万只和万只。
4、林业。全面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到2015年实现有林面积20.1万亩,林木总蓄积10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5%,发展林业庭院经济6万户,林业产值0.56亿元。
5、渔业。大力实施渔业致富工程,调整渔业区域布局,建立名特优稀水产品生产基地;优化品种结构,增加渔业投入,加快数量型渔业向效益型渔业的转变;加快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的认证,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放养水面达到2.5万亩,水产品产量0.55万吨,渔业产值0.33亿元。
6、基层农村推广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满意的科技人员队伍。二是全面推行聘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建立效能淘汰机制和工资与工作任务、效果挂钩的分配机制。三是加强农技推广体系设施建设,十二五初争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新建10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办场所及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保障措施。
1、政策扶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继续加强领导,以“两个趋向”统领“三农”工作,优化和完善各项扶农支农的政策措施,巩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继续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种粮大户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粮食生产走产业化之路;继续出台对主导产业的产业化扶持政策,完善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和配套措施;继续增加农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对重点农业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点农业项目落实。认真研究和解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财政投入到位。
2、项目强农,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我县区业,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积极向省、市农业、财政、科技等部门争取项目,做到储备一批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实施一批项目、投产一批项目,全面提升我区农业产业档次。“十二五”期间有计划推出一批重点农业工程项目,全面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进程。积极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工商企业、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的生产、加工和服务全过程,解决农业发展后劲不足这一深层次问题,为农业的产业升级注入内在动力。
3、科技兴农,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大力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率、转化率和贡献率。“十二五”期间将有计划推广一批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网络,稳定区、乡(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的作用。加强农机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新型实用农机具。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
4、依法护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检查监管力度,优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的推广应用,合理使用化肥;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秩序。
5、龙头壮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植出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研究市场,开拓市场,狠抓标准化生产,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科技含量来培育品牌、打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逐步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产销合同,完善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提高订单的履约率。加快发展农业中介组织,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中介作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自我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合作社在行业自律和协调、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制订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技服务站建设,解决乡(镇)、村技术力量薄弱这一现实问题,并把服务站办成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型合作经济组织。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二
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未雨绸缪,超前规划,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
在指导思想的定位上,该规划突出中心村建设,坚持“一并”(适当合并乡镇、村屯)、“两建”(建设小城镇、建设中心村)、“三靠拢”(引导农民逐步向城乡结合部靠拢、向小城镇靠拢、向中心村靠拢)、“四个支撑”(以产业项目为支撑、以土地规模经营为支撑、以劳动力转移为支撑、以土地置换为支撑)、“五个示范带”(以铁锋区扎龙湿地、昂昂溪区俄罗斯风情园、碾子山区蹬山漂流为主的新农村旅游示范带;以依安县丰林村、拜泉县整洁村、自治村、克山县新兴村为代表的新农村整村推进示范带;以富拉尔基区、建华区为主的新农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带;以甘南县兴十四村为代表的新农村科技园区示范带;以泰来县江桥镇、富裕县富路镇、依安县依龙镇为主的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示范带),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在建设目标确定上,该规划提出,力争到,全市村数由现在的'1269个撤并到869个,其中新建小城镇达到32个;屯数由现在的7877个撤并到5100个,其中新建中心村1500个;中心村和小城镇基本实现新农村建设初步目标。全市整乡推进67个乡镇、整村推进485个村,合并450个行政村,撤消1500个自然屯。
在措施保障上,该规划重点强化以下措施。
1、调整完善规划。要按照“三个靠拢”、“一并一合一撤两建“的要求,重新调整今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一是要坚持以县为单位的整体性。在充分论证确定撤并掉多少个村、多少个屯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按照直径不超过15公里的范围,大体上3个村左右建设一个中心村。二是要坚持规划的长远性。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个根本来科学规划,既要考虑农民经济承受能力,也要考虑长远适用性,力争一步到位。三是要坚持规划的统一性。要从规划入手支持中心村的发展壮大、控制或限制远、边、小、穷、差的自然屯无序发展,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和小城镇。四是要坚持规划的科学性。要尽可能围绕城边、镇边、路边、山边、水边建设中心村和小城镇,充分发挥其有利于经济发展,打造“五边经济”,又利于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还利于资源整合,防止社会事业重复建设。在规划过程中,不仅要规划道路空间,还要规划绿化带、人行道等环境设施;要注重生活区、养殖区、工业区、服务区的合理分区设置。五是要坚持规划的多样性。在规划中心村和小城镇的建设模式上,要以节约土地、方便生活、有利于各项社会事业为标准,因地制宜确定中心村和小城镇建设模式,要以建楼为主,不强求一律,力求百花齐放、各具特色、别具风格。
2、抓好中心村建设。要选择一些经济基础较好、村级班子战斗力较强、交通便利、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先行建设,积累经验,指导全市。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使新一轮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两并两建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新农村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形成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3、完善配套服务。对“两并两建”的村,要在农民建房补助和自来水、道路、能源、教育、卫生、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要在规划、技术等方面提供服务;要打破条块和部门分割的状况,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整合各类资源,使资金、项目打捆使用,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合力。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三
“十二五”是全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清浦由设施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力争通过充分发挥设施农业的规模优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余产业体系,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现代科技提升农业、现代理念经营农业、现代知识培训农民,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淮安市“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清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区农业发展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十一五期间,全区拥有耕地20.82万亩,水面10000亩。其中大棚蔬菜总面积达到13.6万亩,高效农业比重达65.3%,高效渔业面积6500亩,占养殖总面积的65%,林木覆盖率达到25.13%。年均实现农作物播种面积47.63万亩,其中水稻12.1万亩,小麦10.2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9万亩,玉米、大豆、油菜等作物0.8万亩。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稻米、蔬菜、小麦)基地14个、农产品交易市场10个,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9类。发展专业合作组织90个,参加农民数达1.65万户,带动农户2万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55%和65%。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3.9万吨,蔬菜总产量35.8万吨。“淮安红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成为江苏省第一个成功注册的设施蔬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省级设施农业发展先进区、园艺先进区。
面建成,总长度达100多公里,总面积1万余亩。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发展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3个,其中稻米5个,面粉5个,畜牧4个,林木7个,其它2个;发展农产品流通市场10个,其中区级以上2个,发展专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93个,培育农民经纪人400人;初步建成了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信息体系,各大流通市场也建立了信息网络,信息实现了农业网、交易市场、手机短信平台等多方共享机制。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利农惠农。“十一五”期间我区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3464万元,改造中低产田4.9万亩,建设灌排泵站20座,田间水利建筑物718座,防渗渠37公里,铺设机耕路63公里;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42个,推广种植面积4万多亩;推广农业新技术20多项。通过项目建设,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成为了利农惠农的民生工程。
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民便民。全区农机装备总值1.5亿元,农机总动力14.52万千瓦,拥有小型拖拉机9662台、大中型拖拉机310台、联合收割机349台、农用变型运输车261辆、插秧机288台、其它各种配套农机具24609台套,年均完成各种农田作业220多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9.3%。先后成立了黄码秋丰机插秧、黄码永立农机、盐河富民机插秧等专业合作社,以及清浦区农机安全作业、清浦区金粟机插秧、盐河农机作业等协会。黄码秋丰机插秧专业合作社先后获得省、市、区表彰,清浦区农机安全作业协会被省农机局表彰为省级明星协会。服务组织硬件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软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越来越明显。
农业科技引领功效更加凸显,潜力倍增。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工程,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以设施栽培、高效种植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五年来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300场(次),培训技能型农民4万余人次,培育科技示范户3000多户,农业科技向农、林、牧、渔等多领域辐射。通过科技引领,已建立了试验示范基地8个、标准化示范小区15个、推广引进各类新品种22个,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良种普及率达96%,生猪、家禽良种普及率达85%。
农业发展方式,保护农业资源和农业发展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农业发展主要目标是“12345”,即:做好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强2个10亿元以上产业(蔬菜产业、养殖业)、做美3个生态观光园(王元生态体验园、二河堤休闲旅游园、淮安生态休闲观光园区)、做优4个万亩稻麦示范基地(盐河镇、武墩镇、和平镇和黄码乡),做实5万亩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改造。
种植业:农作物播种面积39.2万亩,其中水稻10万亩,小麦9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0万亩,其它0.2万亩,力争高效农业比重达到70%。十二五期间红椒种植面积将扩大到13.5万亩,复种面积23万亩,年产量50.6万吨,产值将达20.24亿元。预计实现粮食总产量15万吨、蔬菜总产量54万吨、实现总产值27.2亿元,其中蔬菜实现销售23亿元,养殖业:生猪饲养量24万头,肥猪年出栏量1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量2000头;家禽饲养量300万只,其中蛋禽饲养量100万只;新建健康养殖小区8个。规模养殖比重达90%,畜禽及其产品实现销售10亿元。
渔业:全区养殖水面10000亩,其中高效渔业养殖面积达6500亩,高效渔业比重达65%,水产品实现销售0.8亿元。
林业:新增生态防护林5000亩,新建农田林网2.5万亩,村庄绿化面积新增2000亩,全区农田林网化率100%,其中一级林网达到90%以上,林木覆盖率达26.43%。
农业机械:农业机械装备总值达2亿元,增长33.3%;农机总动力达20万千瓦,增长37.7%,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全面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其它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90%以上。农机服务组织达15个,组建2个农机合作联社,创建3个“星级”合作社,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分别占全区总农户数和作业面积的70%以上,农机跨区作业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创建3个市级特色农机推广示范基地,1个省级特色农机推广示范基地,建设5个农机放心消费示范点,农机维修网点有效持证率达90%以上。“平安农机通”用户达2000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
农业开发: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全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排灌设施、田间道路、桥、涵、闸配套到位。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农惠农力度,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将是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五年,随着城市化推进,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需求和农业的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提供了广阔前景。
在看到良好机遇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全区农业发展还面临许多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一些地区水利设施基础较差且年久失修、机耕路及田间渠道网络不够健全,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差;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较低。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加工层次较低,科技含量不高,很多还处于手工作坊水平。三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科技素质偏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较多,运作较少,规模大、有组织的形成生产销售联合体的很少。部分农民农业科技素质不高,运用科学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能力不强,现代农业管理、市场等理念较差,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农业投入不足。财政投入较少,农业融资手段比较滞后。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一批特色明显、技术先进、投入集约、规模适度、产出高效的现代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农业基础好、农民素质高、区域品牌响、生态环境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农业示范村。同时,不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清浦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推进农业发展规模化。当前全区农业以发展都市型农业为主攻方向,以依托城市、服务市民、富裕农民的基本思路,高起点、高标准推进高效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目前,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已完成,规划总面积6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1万亩,2010年至2015年投资38800万元(平均每年投资7760万元),预期年总产值800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必将为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挥积极作用。
镇、和平镇、武墩镇和黄码新建万亩高产稻麦示范片4个,建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药肥推广示范基地;四是农田无草害工程,到2015年稻田、麦田将按统一时间、统一供药、统一灭草程序进行分季除草,达到全区无草害生产目标;五是渔池改造工程,完成和平强盛水产养殖合作社、和平云湖水产养殖合作社、盐河众惠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共4000亩鱼池改造任务;六是林业绿化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围绕垂钓中心周围,新建5个百亩连片高效林果休闲采摘园,种植葡萄、樱桃、柿子、枣子等应时小杂果供游人采摘。同时,围绕宁连一级公路和平段、淮海南路盐河段建设2个500亩以上绿化苗木繁育基地。七是生态能源工程,建成大型秸秆气化站(500m)4个,分别是武墩唐庄、盐河甘露、和平大黄、黄码邱庄,建中型100m沼气池8个,每个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均配套一个沼气池、户用沼气新建400个;八是科技入户工程,至2015年科技入户率达80%,蔬菜、养殖示范户达1500户。九是完成农业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建设工作,对下属各单位和乡镇农技服务队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打造一支效率高、战斗能力强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
推进农业结构合理化。农业总体布局以东面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西部发展高科技示范基地,西南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推进渔业特种养殖、做精做优农田林网、建设健康养殖园,使得农业结构规范化、合理化。
推进农副产品品牌化。以“淮安红椒”成功注册为中国。
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个契机,全面实施品牌兴农战略。树品牌就是培育生产要素,积聚发展后劲。通过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转变观念,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开展“三品”认证和品牌推介活动,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同时,进一步加快区域性重点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力争“十二五”期间建设6个规模以上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联合超市,实现专卖直销、网上销售等现代流通业态,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确保本地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60%。
推进农村环境生态化。把农村生态环境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抓紧抓好,极积营造“蓝天、碧水、沃土”的良好生态环境。一方面开展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争取生态示范乡镇全履盖,80%以上的村创建成生态示范村;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自身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控和管理,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开展测土配方工程,降低农药使用量。同时,力争通过加强桔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沼气池建设、推广可降解地膜消除农业白色污染等措施,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从而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1、规划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区:该项目位于大。
李路北侧,园区中心路南侧,二支路东侧,在盐河镇大李村,占地面积400亩。现有智能温室10000m,连栋温室8000m,日光能温室8000m,标准化钢架大棚300亩。“十二五”期间主要完善滴灌系统及综合施肥设施、加温设施、诱虫设施等。用于蔬菜新品种引种筛选展示、设施蔬菜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蔬菜新技术配套应用展示、展示“四新”技术应用。
2、规划建设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服务体系淮安综合试验站工作区:项目位于园区综合服务区内,办公和试验用房面积200m,试验基地面积80亩。新建房屋200m,新建智能温室6600m,组培温室200m,标准化钢架大棚70亩。主要用于针对我区种植的主要蔬菜品种---辣椒,进行新品种的引进、品比、示范、高产栽培模式研究,辣椒周年连作障碍防治技术研究,辣椒病虫害综合防控研究及辣椒采后保鲜及深加工研究。
3、规划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区:项目位于大李线北侧,园区中心路南侧,三支路两侧,共占地面积400亩。“十二五”期间将建设办公用房500m,种子仓库1000m,种子加工车间1000m,智能温室10000m,日光温室8000m,育苗材料堆放及生产场地30亩,沟渠路配套等。主要用于完善育供苗服务体系建设,针对不同蔬菜植物研究配制系列育苗有机基质,针对不同种植方式,培育供应不同规格种苗,实现育苗专业化、标准化,对园区及周边农户实行周年工厂化育供优质种苗,年供应种苗能力1500万株。
4、规划建设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与加工区:项目位于二。
222。
支路东侧,团结河南侧,园区中心路北侧,占地面积400亩,“十二五”期间将建设加工车配送用房1000m,采用大跨度钢架结构;建设蔬菜清洗分选加工线1套、0-5℃冷藏保鲜库10000m(2000吨)及相应的配送仓储用房。完善供电、供水、消防设施。研究探索微辣型辣椒深加工途径,努力提高辣椒附加值,购臵相应加工处理设备,用于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保鲜、加工、仓储。
5、规划建设园区农产品与农资物流区:项目位于二支路东侧,团结河北侧,武黄路南侧,面积300亩。建设配送用房1000m、农产品质量检测室100m,主要用于蔬菜农产品集散、仓储配送、农用物资集中供应,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
6、规划建设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区:五丰市场(淮海南路西侧,枚皋路南侧)和清江市场(国家级龙头企业,位于淮海南路西侧,延安路北侧),占地面积150亩。将建设市场场地及用房,建筑面积为10000m,其中办公用房面积600m,仓库保鲜用房面积5000m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农产品交易市场集农产品集散、加工配送、仓储保鲜、产品包装、检测检疫、贸易等于一体,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加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交易手段的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中高档的鲜、活、美、绿色食品和精制加工成品(半成品)贸易,构建区域农产品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在传统批发交易基础上,重点发展联合超市、直接配送、代客采购等新型交易形式,进而整合区域资源,加强产业链延伸。
2222。
27、规划建设生态休闲观光区,以团结河为中心,占地面积400亩,计划建设休闲观光带。“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结合景观林和果树苗木苗圃建设,建设淮安红椒博物馆、生态度假区、生态种植区、垂钓区、生态餐饮区、民俗文化区、农耕文化园等,为淮安市民和外地游客提供农业旅游新景区。
9、规划建设“淮安红椒”专业生产示范区,示范区位于武黄路南侧,东至四支路,西至三支路,南至团结河,面积2000亩。生产区内现有沟渠路配套,以标准化钢架棚为主的设施蔬菜辣椒种植面积1500亩。“十二五”期间建设500亩标准化钢架大棚,并进一步完善灌排系统及综合配套设施。主要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采用高产优质耐贮运新品种,标准化无害化生产“淮安红椒”,着力提升“淮安红椒”品牌。222210、规划建设设施蔬菜综合示范区,“十二五”期间将建1000亩标准化钢架大棚,用以发展设施蔬菜综合示范区,示范区内沟、渠、路、水、电等设施配套,用于以设施蔬菜产业为主,重点发展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高效设施栽培模式,采用最先进设施构型和新型覆盖材料,生产辣椒、鲜毛豆、豇豆等,实现规模化生产,促进高档设施化种植业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培育重特大产业项目。
1、培育蔬菜产业,做大做强“淮安红椒”品牌。重点以黄码乡严卓村为核心建设5万亩红椒无公害基地;以盐河镇大李村为核心,建设2万亩红椒无公害示范区;以武墩镇王桥村为中心,向周边和平镇唐桥辐射,建设5万亩蔬菜无公害生产基地,形成具有清浦特色的城郊型农业产业基地,实现年销售达15亿元以上。
2、培育养殖业,建成省级以上健康养殖小区4个。以建设生态养殖小区为重点,建设健康养殖小区;以谢碾、盐河村为重点,建设2个万头猪场;以武墩村为中心,建设2个5000头猪场;以和平镇农场为中心,新建1个年产10万只以上蛋鸡养殖场;以和平镇二河堤、苏北灌溉总渠为重点,建设百里渔业生产养殖带。通过健康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建设,逐步培育年产达10亿元以上的养殖产业,从而实现畜、禽、渔业养殖向规模化、科学化、无害化发展。
发展生态观光项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健康、环保、生态、低碳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一种时尚。充分发挥清浦区地处市郊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业,全面推进农业生态观光园建设。一是以黄码乡唐人街农业园为中心,东连京杭大运河沿线,精心构建集休闲、观光、娱乐、农耕等为一体的农业生态观光园;二是以盐河镇王元村为重点,依托淮海南路沿伸,南连苏北灌溉总渠,逐步构建农家休闲园,让城里人来此享受田园风光、动手享受种植乐趣;三是以和平镇二河沿线为重点,发挥二河水道优势,建设集垂钓、水上娱乐等为一体的水上休闲体验园。
建设万亩稻麦示范基地项目。
粮食安全一直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结合清浦发展的特点,通过采取推广农业“四新”技术,实施农业种植科学化、机械化等一系列措施,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万亩高产稻麦示范基地,以统一下种、统一育苗、统一机播、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等五统一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农民增效。
国际市场标准要求,严格推行“五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保障蔬菜品质;畜牧小区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户饲养、配套服务”及“自愿、科学、适用、经济”的原则抓好建设工作,使其成为淮安、江苏省的现代农业样板点、示范点,让农民亲眼看到现代高效农业增收、增效,从而引导推动面上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
(二)、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方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实施的城乡一体化方略,在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启动区内,做优唐人街农家庄园、云湖山庄休闲垂钓中心等,开发农业生态旅游,提供特色美食、农事活动体验、生态空间享受、休闲娱乐农耕文化等不同主题的农业旅游产品,构建富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功能齐全的服务平台,打造我区富有特色的都市型城郊农业旅游品牌。
(三)、突出农业招商,培育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以举办清浦庙会、投资洽谈会等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力争通过引进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同时,紧紧抓好现有清江市场、五丰市场、田园花卉有限公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生产种植合作社等企业和市场,不断培育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外连市场、内连农户的优势,利用公司加农户、基地加农户的形式,把农民带入国内外市场,真正做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促使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
(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促进农机装备大提升。
一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机化科技含量。重点组织实施农业节本增效工程及设施农业和工厂化栽培技术,水稻、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二是协调推进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之间、农作物耕种收以及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之间的机械化,综合运用农机购臵补贴、报废更新等政策,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智能型、复合式以及绿色、节能、舒适、低碳农机发展,加快老旧农机的报废更新,强化农机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三是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鼓励农机大户牵头成立农机服务组织。同时,健全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制,加大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服务水平一是着力解决农业投入不足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持重点项目、产业园区等建设;积极争取部、省、市项目资金立项投入,改进农业基础设施;加大金融机构与保险业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小额贷款的发放面与发放数量;大力开展农业保险,防范、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对从事高效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要在土地流转、税收政策、资金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大力实施农民培训工程、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组织在乡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更新知识和技术。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力度,推广轻型高效栽培、优质安全生产、高效立体种养、肥药科学使用、畜禽规模养殖等综合配套技术,为清浦品牌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建立现代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改善农业服务技术装备。加大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力度,做到人尽其才、学有所用,选送一批年富力强的农技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深造,不断更新农技人员的知识,从而适应“三农”新时期发展。
(六)、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做强特色品牌一是不断加强农产品开发研究力度,充分挖掘“淮安红椒”的产品潜力;二是不断加强农村农副产品流通平台建设,扩大清江市场、五丰市场和各类田头市场的经营规模,并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全力打造农副产品特色品牌,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育省级、市级名特优农产2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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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十发[2009]12号)精神,结合xx城区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统三分”战略,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减少贫困人口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突出产业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工作,整合资源,3、旅游业。围绕旅游业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茅箭区按照旅游扶贫总体规划、张湾区按照景点式旅游开发的思路组织实施。着重抓好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产品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文化提升、旅游软件配套和外包服务。新培植和提档升级“农家乐”示范户80户、旅游重点景区打造、重点产品包装、重点项目建设55处。
4、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合作组织在产业扶贫中的龙头作用,把广大群众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规划期内,新建农产品加工点(企业)8个;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合作社16个。
5、劳务经济。继续发挥城区就近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优势,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就业培训转移,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合法权益,3年内力争使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劳务收入达到农村总收入的60%以上。
(二)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制定年度计划,开发(五)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
1、实行扶贫开发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对城区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纳入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贫困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确保贫困群众得到民政、扶贫政策的覆盖;对残疾人贫困人口,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改善农村福利院条件,使“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2、医疗卫生。继续改善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条件,帮助培训乡村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行市级三甲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医院;加强村级医疗服务,规范管理,提高医技,降低因病致(返)贫比例;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六)推进方式。
今后一个时期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实行“整村推进与片区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以扶贫开发片区为基本单元,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分批推进”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稳步组织实施,分期分批“销号”。片区的启动,视其所在乡、村的组织领导、资金统筹、群众参与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保障措施。
(一)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2、资金筹措。按照“国家补助、市级扶持、行业支持、区级安排、市场融资、社会援助、农民自筹”的途径筹措城区农村建设发展资金。茅箭区和张湾区每年各安排200万元预算资金与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配套用于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创造性地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按照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的要求,凡属部门责任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均由相关部门安排支持,财政扶贫资金(含省拨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人居环境改造三个方面的相关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蔬果茶基地建设和基地改造、良种引进、技术培训;人居环境改造重点支持农户相对集中居住区新建房屋的屋场平整和有关公益项目建设;对封禁保护村、边远贫困村的改水、改路等相关民生工程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给予支持。
(二)组织实施措施。
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由市、区、乡(镇、街办)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区负总责,乡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组织制度,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扶贫办)承办。市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开展相关活动,协调有关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市直相关部门要把城区农村扶贫开发作为单位重要的职能职责,纳入议事日程,给予倾斜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体局、能源办、蔬菜办等部门,应制订本部门支持城区农村发展的行业规划,明确重点建设内容、政策资金安排、组织实施措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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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五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构建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41号,以下简称《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编制本方案对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实服务业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体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物流业,对推进我省“四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物流业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切入点、找准突破点、创造新亮点,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色的物流发展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本部门职能,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组织推进相关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的实施。
(三)形成工作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同时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工作联系,争取国家更多政策和项目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
二、目标任务。
到2013年,全省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重要物流枢纽、节点建设和重点物流园区、项目取得成效,物流支持系统初步形成,龙头物流企业培育和高端物流人才培养有所突破,形成符合浙江特色的物流业发展模式。
——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有所下降。
——有10个物流园区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规划确定的20个重点物流园区中,40%的物流园区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逐步发挥集聚效应。
——规划确定培育的100家重点物流企业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增a级物流企业100家(其中5a级2家),形成5个全国知名的物流和供应链集成服务品牌,1家以上物流企业上市。
——培养100名左右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掌握本行业专业知识的现代物流领军人才。引进600名左右现代物流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争取6名列入浙江省“海外高层人才引进计划”,1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
三、工作分工。
(一)物流枢纽和节点建设。
1、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优势,初步建立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以嘉兴港和温州港、台州港为两翼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优化海陆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宁波市、舟山市、温州市、台州市、嘉兴市,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
2、积极推动杭州综合性物流枢纽建设。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航空、公路、铁路和内河航运等设施的优势,以国际空港为依托,以大通关试点城市为契机,合理规划建设物流设施,设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加快形成以城市配送物流、中转物流和航空物流为特色的全省重要的物流综合枢纽。(杭州市,杭州海关,省商务厅、发改委、商检局)。
3、积极推动金华—义乌浙中内陆型物流枢纽建设。以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平台为依托,围绕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两大物流业务体系,加快义乌物流园区和金华国际物流园区建设,突出内陆口岸港和区域中转联运物流中心功能,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合作,积极争取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加快形成以“全球小商品集散中心”为特色的内陆物流枢纽,争取将义乌列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金华市、义乌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交通厅、商检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4、积极推动温州区域性物流枢纽建设。以连接长三角与海西经济区的区位优势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合理开发海陆空交通资源,合理规划物流设施建设,创新政策,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助推两业联动发展。(温州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商务厅)。
5、完善嘉兴、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区的物流节点建设。以我省腹地公路、铁路为切入点,加强道路交通建设,配套推进嘉兴等物流节点及其相关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各个节点连接物流枢纽,构建物流网络的基础作用。(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
(二)物流园区和支持系统建设。
6、以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物流需求为导向,引导鼓励条件成熟的物流园区申报现代物流业集聚示范区,推动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触发集聚效应。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和运营组织形式,促进专业市场转型提升和物流服务升级。(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经信委、商务厅,各相关市)。
7、细化物流园区定位分类并确定相应园区评估指标。提高园区土地的综合利用率,注重构建具有信息服务、简易加工、货运代理、连锁配送、仓单质押、保税物流、商检通关等现代物流功能的综合性集聚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经信委、交通厅、质检局、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局)。
8、完善物流园区管理标准及考核机制。推动园区建立完善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定期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管理评估。考核园区管理组织构架和部门职责,建立各类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等制度文本,明确各服务环节岗位职责。(各市,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商务厅、经信委、交通厅、质检局)。
9、推动物流园区政务、商务平台建设。在物流园区内设置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机构的办事窗口,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入其信息平台。物流园区要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挥公共信息服务、网上监督等功能,及时提供园区管理信息和企业服务信息。(各市,省经信委、商务厅、交通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0、推动第三方供应链物流平台建设。以原辅材料采购和仓储金融质押为核心功能,以盘活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资产为目标,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局和生产资料集约采购,建设形成第三方供应链物流集成服务基地建设,促进我省工业原料采购与生产企业供应链物流公共平台的大发展,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供物流保障。(各市,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金融办)。
11、规划确定的20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省重大物流项目供地机制,争推进一批物流重点项目尽早落地。(各有关市,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社保厅)。
(三)城乡配送基础网络建设。
12、加快城市配送物流建设。以杭州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引导专业运输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开展城市配送,提高配送专业化水平,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为城市货物配送和快递服务货运车辆进城、停靠、装卸作业等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企业采取连锁式经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各市,省商务厅、工商局、交通厅)。
13、加快推进网货配送物流建设。大力发展网货配送与速递物流业务,为物流仓储、分拨、配送和快递业发展提供市场需求,助推电子商务成为我省物流业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用好用足国家邮政政策,充分发挥邮政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带动作用,整合社会配送与物流快递企业,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网货配送布局,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网货配送与快递物流公共平台。(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经信委)。
14、促进快递物流同步发展。发挥邮政快递网络和交通运输部门小件快运网络基础作用,鼓励民营快递企业积极加入到物流服务市场。解决快递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推动全省快递物流业务大发展。(省邮政管理局、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
(四)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15、积极推进省重点物流项目。优先纳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优先申报国家有关扶持资金和优先安排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和困难。(各有关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16、形成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生产和贸易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主辅分离,促使其剥离物流业务,进入第三方物流市场,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同时,适当放宽政策条件,营造有利环境,降低门槛,引导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按照生产服务型、货运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等模式引导发展。(省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地税局)。
17、发展一批骨干物流企业。利用我省优越的发展条件,特别是港口条件,面向境外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的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品牌,加快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培育重点物流企业,将其优先列入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继续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守行规、讲诚信”先进物流企业评选等工作,发掘龙头骨干企业潜力,带动行业发展。(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
18、整合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厢式货车运输、重型车辆、甩挂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促进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合资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提高企业自己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各有关市,省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邮政管理局)。
(六)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和高新技术应用。
19、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支持专业物流业务运营所需软件的开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道路、水运、铁路、航空等货物信息网络的开发,提高物流企业信息资源利用水平,通过运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提高物流运营效率。(省经信委、交通厅、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
(七)物流高级人才培养。
20、继续推进实施高级物流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和企业在引才育才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校校、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体系。(省发改委、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教育厅)。
21、鼓励各类物流人才来浙创业和工作,对物流高级人才,在税收缴纳方。
面给予优惠政策,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企业因引进物流高级人才产生的有关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省发改委、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教育厅)。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省、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联动推进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将物流发展情况列为对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各级有关部门要重视物流工作,支持物流工作,加强工作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合力推进物流业发展。
(三)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物流业统计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和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项目、重点物流企业物流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相关刊物、网站的编制维护工作机制,定期反映我省物流发展情况,搭建起沟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的信息沟通平台。
(四)改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物流服务平台。深入研究制约物流业发展的困难和障碍,区别物流用地不同类型,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性、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物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单位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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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六
《xxx市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总计17000余字,是市委常委会对“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思考的重要成果,是全市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的汗水凝结.
“十二五”是常州发展史上又一个黄金期,转型期和突破期.科学制定好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提出,“十二五”时期,常州要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努力把建成创新创业城,现代产业城,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并从经济发展,创新能力,产业结构,生态环境,城乡统筹,公共服务和民生民本等方面,提出了我市“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
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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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发〔。
2009。
〕
13。
号)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黑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努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残疾人的能力逐步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
(一)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全市。
1.46。
万名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城镇。
0.93。
万名残疾人、农村。
1.04。
万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市。
0.83。
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0.2。
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5
年全市扶持残疾人脱贫。
0.32。
万人,向上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819。
万元,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1378。
户。
(二)服务残疾人的水平不断提高。
众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2400。
例,供应辅助器具。
3500。
件,为。
6060。
名精神病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残疾人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
3
所,普通学校附设随班就读班。
6
个。求职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
1572。
人,农村稳定就业人数达到。
30281。
人。全市。
75。
个乡镇(街道)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
(三)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7
个,设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14。
个。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全市。
6
县(市、区)以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建筑物、公共设施、信息交流等为重点的无障碍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成功举办两次中俄残疾人运动会和文艺汇演,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让残疾人走出国门跨国交流的目标。
存在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残疾人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比较匮乏;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投入明显不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残疾人在康复、教育、扶贫、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许多实际困难。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国家、省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发展原则。
——坚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以各级党委、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坚持把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着眼基层实际和残疾人愿望,千方百计为残疾人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突出普惠加特惠政策,对特困残疾、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给予重点和特殊扶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坚持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建立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总体目标。
1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残疾人生存状况显著改善,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
2
残疾人基本生活实现有效保障。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强化专业救助,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
-->。
3
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将残疾人特殊服务需求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残疾人生产、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法律、无障碍等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
-->。
4
各级、各类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得到发展,政府、社会、残疾人组织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完善一批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形成依法有序、健康持续、充满活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
-->。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
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措施。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按规定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给予低保金加发照顾,对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将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或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项目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合理设置封顶线。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开展产业化和项目扶贫。扶持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各地至少选择两个规模项目,集中组织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加工业等生产劳动,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走出一条符合残疾人实际,有当地特色的残疾人脱贫致富之路。
2
推进残疾人参与社会保险。城乡残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待遇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规定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费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按规定将残疾人康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将残疾人普遍需求的康复项目、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装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3
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二)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基本公共服务。
政策措施:
1
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综合性社区康复服务,完善康复需求调查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福利、残疾人养护和特殊教育机构中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
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聘请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入户调查,掌握需求,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建立盲人定向行走康复服务网络。
健全和完善聋儿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市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聋儿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积极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和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6000。
名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强化社区精神病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和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规范开展脑瘫、偏瘫、截瘫等肢体残疾康复业务,培训基层康复人员,指导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进行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矫治手术、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积极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以幼儿园、特教学校、社区为依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智残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做好特殊人群补碘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康复知识,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加强队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康复管理人员、眼科、低视力、听力技术专业人员和语训教师、智力残疾、肢体康复业务骨干、精防和社区医生、基层康复员及残疾人亲属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适用康复技术和方法,适应康复工作需要。
2
优先发展残疾人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落实发展特殊教育政策,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黑河、北安、嫩江特殊教育学校努力达到标准化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所需教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培养,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跨区域招生等形式保证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聪、失明、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得到适合其特点的教育。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基本满足特殊教育教学需求。完成普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加快普及学前康复教育。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资金投入,加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儿童,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要保障机构内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康复教育。
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具备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拓宽专业设置,加快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逐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鼓励城乡残疾人接受成人教育,努力构建开放式的残疾人终身教育模式,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
3
积极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实现残疾人公平就业。
全面推进按比例就业加大对拒不履行残疾人安置义务、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的处罚力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考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残疾人,并在招考资格上给予一定倾斜。
-->。
稳定和发展集中就业。落实促进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用人单位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管理、扶持和服务力度,提高集中就业残疾人收入水平。
扶持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采取资金帮扶、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创业指导、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社保补贴、项目推介等多种扶持方式,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继续实施“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
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扶持建设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综合效应明显的扶贫助残基地,带动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支持开展种养业和多种经营项目,在技术、项目、销售等方面提供服务,对城镇化地区农村残疾人进行就业指导。
3
个以上特色培训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订单、定向和定岗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衔接机制,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4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提高发展能力。
各地要科学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
2011。
—
2020。
年)》,按照国家及省的扶贫标准,核定贫困人口数量,将农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工作对象档案卡登记范围。开发式扶贫和救助政策相结合,实现农村残疾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开发式扶贫范围,提高个人收入。
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积极落实专项扶贫贷款政策,提高扶持贷款的到位率和实际效益,确保残疾人扶贫贷款到户到人。
1
—
2
门实用增收技术。
5
大力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6000。
平方米和。
2000。
平方米,资金分别由国家和当地投入。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市、县(市、区)力争建立托养服务机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
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和家庭邻里等,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服务。
6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以基层为重点,加快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活动。
-->。
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投资兴建或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参加全省特教学校和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安排体彩公益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对在全省和全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7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措施在市本级和爱辉区范围内继续全面实施《黑河市残疾人优待办法》,各地要参照《黑河市残疾人优待办法》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优待办法各级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健全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机制。
-->。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黑河市残疾人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本地“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意识。
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依托“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确保残疾人合法诉求得到解决。
加强各级残疾人信访管理。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政策法规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能力,重视残疾人及其亲属在矛盾调解中的作用。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8
提高无障碍建设水平。
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要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提高无障碍质量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完成残联系统网站群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残疾人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残疾人工作各地各领域信息化。
-->。
9
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残疾人服务,使残疾人生活更便利,社会融合更加充分加强对农村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指导和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信息化水平完成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
立足基层,面向残疾人群众,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县级及以上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达标,乡镇、街道残疾人组织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残协组织建设全部达标,配备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队伍。配备适宜的场地和设施,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待遇,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015。
年底前,全市社区(村)残协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
100%。
2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各级残疾人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
3
发挥残疾人主观能动作用。
开展自强教育活动,树立公民道德意识,培养健康心理,增强社会参与能力。鼓励残疾人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范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发挥专门协会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群体矛盾调解疏导工作,引导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
-->。
4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针对残疾人需求,使未建设、未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尽快得到落实提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强化服务功能。
-->。
(四)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优化全社会扶残助残环境,打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思想基础,实现助残志愿服务日常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1
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支持民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好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
-->。
2
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将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将残疾人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市、县(市、区)、文明社区、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扶残助残服务,鼓励邻里互助、结对帮扶、志愿助残等多种助残形式,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志愿助残队伍建设,将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国家志愿服务总体规划。
-->。
四、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各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其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实施。
各地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执行中的问题。每年对《纲要》实施情况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八
根据《湖南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和《株洲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编制本规划。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农业部门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工作,实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粮食生产连年丰收。
一是面积稳定,总产、单产保持较高水平。五年来,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均稳定在380万亩以上,2010年达到393万亩。五年来,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年平均粮食总产187万吨,亩产稳定在450公斤左右,单产在全省14个市州中始终稳居第一。其中,稻谷年均总产183万吨,双季稻面积达到174万亩以上,年平均水稻单产485公斤,比全省平均值高出约80公斤。二是优质稻种植比重提高。2010年全市优质稻面积达到220万亩,年平均播种面积190万亩,超过“十一五”规划年播种面积90万亩;高档优质稻年平均播种面积25万亩以上。三是粮食规模化生产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含专业合作社)达到7300余户,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含专业合作社)达到2450户,200亩以上的达到158户。最大的达到5000亩以上。
2010年全市经济作物总面积163万亩,总产值33亿元,同“十五”期末比较,面积和产值分别增加了3万亩、6亿元,增长1.87%和22.2%。一是几种主要经济作物面积和产量不断增加。2010年蔬菜播种面积为88万亩,总产132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加11万亩、18万吨,增长13%和15.8%;水果33万亩,总产11.6万吨,比2005年增加2万亩、1.6万吨,增长6.45%和16%;茶叶3.54万亩,总产1292吨,比2005年增加0.38万亩、35吨,增长12.03%和2.78%;果用瓜11万亩,总产15.34万吨,比2005年增加2.7万亩、4.6万吨,增长32.53%和42.83%。二是经济作物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期间坚持以优质高产和突出特色为重点,大力引进、推广经济作物优良品种。茶陵脐橙、炎陵黄桃、攸县南方早熟梨以及株洲县、天元区和茶陵县的葡萄等,已形成一方产业。同时,蔬菜品种日益丰富,基本上做到了“淡季不淡,旺季不烂”。内部结构日益优化,全市生产和销售的蔬菜种类达37种之多,市民“菜篮子”日益丰富。三是设施栽培技术推广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全市经济作物设施栽培面积为29.7万亩,比2005年增加16.5万亩,增长125%。其中,2010年全市蔬菜设施栽培面积为17.4万亩、果用瓜10万亩、水果2.3万亩,同“十五”期末比较,分别增加了12万亩、2.5万亩、2万亩,增长222%、33.3%和667%。
三、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进入新世纪来,我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升。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制(修)定农业地方标准26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8个,面积达200余万亩,92个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其中:无公害产品82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覆盖蔬菜、大米、旱杂粮、茶叶、瓜果、食用笋等6大类。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不断加强。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市、县两级成立了11个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站),同时在乡镇、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了农残速测站40个,配备检验检测仪器100多台(套)、专业检测人员100余人;农业行政执法专用车5台、执法人员56名。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点46个,涵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加工企业等,年抽样检测30多次,样品3万余个,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省定标准范围内,且逐年下降,农残合格率从85%提高到95%以上;加大了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年均查处涉农案件100余起,杜绝了违禁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三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不断推进。2008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在城区确定了33家基地、企业和超市进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推行以蔬菜、猪肉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同时,根据市场准入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等四项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市民消费安全。
四、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
“十一五”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完成总产值150亿元,年均增长23.6%,比“十五”末净增98亿元;完成增加值46.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47.3亿元,实现利润6.1亿元,上交税金2.4亿元,安排农村劳动力6.3万人,带动农户41万户;“十一五”末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增加值、销售收入、上交税金分别比“十五”末增长188%、208%、193%、130.7%,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市休闲农业企业发展到240家,实现经营总收入3.05亿元。农业产业化和休闲农业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到“十一五”末,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85家,比“十五”末增加79家,实现年销售收入118.5亿元、利税6.6亿元,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79%。二是品牌建设成绩喜人。“十一五”末,我市共培育了2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4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中国名牌产品、3个湖南名牌农产品、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9个省著名商标、14个湖南名牌产品,品牌总数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十一五”末,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稻基地163万亩,竹木基地183万亩,油茶基地58万亩,茶叶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200万亩。四是休闲农业乘势而上。我市休闲农业已从“吃农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的“农家乐”形式逐步向多功能休闲庄园企业为主的形式转变。全市休闲农业企业发展迅速,星级农庄不断显现,已分别拥有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休闲农庄7家、10家、5家,其中年经营总收入过500万元的农庄达9家。
五、综合产能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部门坚持地力培肥和农民培训的硬件、软件两手抓,农业生产综合产能得到明显提高。一是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低产田改造。五年来,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中低产田改造等工作,有力地促进我市地力的提升。到2010年底,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30万亩,比2005年增加270万亩,耕地质量和地力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农民科技素养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部门把培育新型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来抓,通过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5年累计培训农民70万人(次),其中,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载体,对全市3个县201个示范村的9902名农民开展了系统的科技培训;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载体,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79200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民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了一批学以致用的专业农民,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
六、农业科研硕果累累。
以株洲市农科所为主的农业科研推广部门,共选育新品种38个,其中国审3个,省审13个;获科技进步奖10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二等奖1项。据不完全统计,2006-2010年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成果累计推广应用面积达7400.55万亩,创社会经济效益达25亿元。
“十二五”,是发展现代农业重要关键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重大机遇。
一、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强,更加凸显“三农”工作的重要性。
工业化水平越高,越需要农业为其提供优质原料,越需要拓展农村市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优质、多样化的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和文化传承等功能更加重要;农产品价格对稳定物价的影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城乡统筹发展长效机制的逐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农业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有利于农业转型升级。
我市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13.3:49.6:37.1调整到2009年的10.6:55.4:34,2009年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48.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11230提高到2009年的179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958提高2009年的6525元。表明我市已经进入工业化起飞期、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时期,将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这一现象在部分地方已经显现。
三、科技的发展与农业的转型,更加有利于成果的利用和推广。
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农业发展和转型将会出现积极的推动作用,农业发展转型和农村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以后,必将加快科技成果的利用与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将集成应用到生产中,发挥其累积效应。与此同时,生产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又将促进科技水平的向前推进。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挑战。
一、大宗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与农民增收的矛盾将在较长时间存在。
随着农业生产资料和用工成本的上涨,农产品成本上升趋势明显,但价格机制和风险应对机制在短期内还难以理顺,农民从种养业中获利的空间更加狭小,尤其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比较效益低下的问题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
二、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但由于千家万户分散的经营模式,使中小型农业设施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建设,一些大型农业设施的配套工程也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部分地方农业生产越来越受耕地、水等资源的约束,农业生态环境局部得到改善而整体恶化的势头没有明显改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物质装备水平低下。夯实农业基础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农业内部分工分业加速,而生产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生代农民逐步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体力量以后,将加速农业内部的分工分业。在这种情况下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农业发展、结构升级和农民增收的引领支撑作用迅速凸显;农业发展的集群化和连片化现象迅速推进,重大项目带动、农业项目区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等,越来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方式。但目前农业生产资料的统购分销、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降低农产品成本的生产型营利性服务体系的发展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撑;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及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相对滞后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一、发展思路。
“十二五”农业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加快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业;以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中心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完善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为重要保障,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作为根本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强农业竞争力。重点在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促进优势产业形成。
对接省里实施的主体提升战略,抓好项目论证和实施,积极引导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模式转变,促进专业化规模经营主体的发育和株洲优势产业的形成。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工商企业通过资本运作,产销对接等途径投资农业领域,为农业发展提供资本、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的支撑,增强株洲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提升地方特色品牌。
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实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加工装备水平,发挥龙头的带动作用;加强产销对接和原材料本地基地建设,鼓励工商企业实行品牌嫁接,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加快株洲特色农业品牌的形成和提升,丰富农业的内涵和外延。
﹙三﹚以资源和需求为依托,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善于发现和把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给现代农业带来的巨大机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丰富农业发展内涵,努力促进休闲观光农业等服务型农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从以生产为主向生产与加工、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有机联动转变和农业经济结构协调发展。
﹙四﹚以提高综合产能为目标,增加农业基础投入。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稳定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核心,是农业基础的基础。一是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二是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土地的生产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四是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机制创新;五是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自主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现有发展基础和条件,综合考虑未来社会发展环境和市场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20亿元;农业产业化300亿元;休闲农业10亿元;农民人平年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15%,达到15000元。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主要农作物的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在180万吨以上;经济作物面积发展到180万亩,其中,蔬菜播种面积98万亩,产值25亿元;水果35万亩,产值8亿元;茶叶5万亩,产值2亿元;中药材发展到10万亩,产值达到1.6亿元。
﹙二﹚农村经济结构显著优化。
充分利用农业区划成果,挖掘地方特色,调优种植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5年内翻一番,达到300亿元,年递增率14%,农产品原值与加工产值比提高到1:1.17;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等主导产业标准化规模到达80%以上;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过程、市场流通等安全监管,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四﹚农业的竞争力显著增强。
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集成技术,切实把优势产区做成优势产业;挖掘农业资源,依托地方特色农产品,运用现代科技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推进传统特色作物的集约经营和品牌运作,提升其质量和品牌,拓展市场空间,提高的市场竞争力。
﹙五﹚农业资源环境显著改善。
坚决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从严查处违规占用和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切实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确保到2015年我市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现有水平。大力推广应用节约型的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旱作农业技术耕作方式。力争农田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0%;耕地复种指数提高10%;种子、能源等资源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化肥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和绿色防控技术,力争农药利用率提高1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20%以上。大力发展循环和生态农业、集约农业等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模式。
﹙六﹚农业科技水平显著提高。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攻关。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到达95%以上,积极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由54%提高到59%。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水稻耕种综合机械化水平到达70%以上。
一、粮食生产。
以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进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与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积极引进、示范、推广优质、高产、高抗新品种;着力引进和推广高产、环保、节本的栽培技术,实现无公害化、标准化、轻型化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稻和优质旱粮作物,不断调优粮食内部结构和粮食品质;大力推进“单改双”,恢复和稳定双季稻面积。“十二五”期间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左右,总产180万吨以上,优质稻种植面积确保在每年200万亩以上,双季稻面积确保在170万亩以上;旱杂粮面积到2015年发展到15万亩以上,总产5万吨。
二、蔬菜生产。
围绕“保供给,重质量,促外销”目标,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兴菜为重点,大力推动蔬菜的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企业化经营。到201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98万亩,总产160万吨,产值突破25亿元,同“十一五”时期比较,面积、产量、产值分别增加11万亩、25万吨、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菜地保有量超过0.033亩,人均日鲜菜供应量0.75公斤以上,做到品种多、数量足、质量优、上市均、价格稳。工作重点:一是坚决执行占补平衡适度发展的原则,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二是积极推广设施栽培和各项先进技术,提高蔬菜产量和品质,延长市场供应,增加菜农效益;三是加强无公害基地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市场建设和流通组织扶持,确保产销畅通;五是建立蔬菜生产风险机制和产品储备制度,落实异常情况下的补偿机制。
三、农产品加工业。
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培育一个产值过百亿元、10个产值过10亿元、50个产值过亿元、100个产值过千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建成区域结构合理,企业结构优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加快特色基地建设,以“唐人神”带动1000万头生猪,以“福来喜”带动130万羽“酃县白鹅”,以“好棒美”带动1000万羽攸县麻鸭,以攸县纤维板厂带动1000万亩林木,以“武陵源”带动100万亩油茶。重点抓好畜禽、粮食、竹木、中药材、油脂、果蔬等主导产业链建设。依托神农米业、仙竹米业、金湘米业、湘渌米业等粮食加工企业,建立高档优质米生产基地,实施精米加工改扩建项目,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依托湘龙竹木、江陵木业、创兴人造板等竹木加工企业,重点发展竹胶板、竹地板、实木家具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档次,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带动能力;依托千金药业、大豪药业、康美尔乐等企业,建立一批中草药种植基地,打造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药物流、加工品牌;依托好恰油、恒源油脂发展山茶油的精深加工,开发高档烹油、色拉油、保健油;以沙坡里、一遍红实施蔬菜深加工项目,提高特色蔬菜商品化处理能力;以洣江、兹峰、神炎春等茶叶企业为龙头,加大推广名优茶、有机茶种植,打响株洲“神农福茶”系列茶叶品牌知名度。
四、休闲农业。
到“十二五”末休闲农业总收入达10亿元,年均增长21%,年接待能力达800万人(次)以上。到2015年努力建设云田、荷塘月色、松西子、星光、酒埠江5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培育2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50个星级农庄,增加农村就业人数5万人以上。
五、特色经济作物生产以茶陵火田、高垅、秩堂、严塘等乡镇小气候适宜区为重点,发展脐橙3万亩;以攸县酒埠江库区沿线5个乡镇及炎陵县炎帝陵周围乡镇为主,发展5万亩早熟梨;以城市四区及株洲县等地为重点发展葡萄2万亩;以炎陵、茶陵、攸县名优绿茶为重点,新扩0.5万亩无性系良种茶园,改造转换0.5万亩有机茶园;以106国道沿线为重点发展双低油菜40万亩;以炎陵、茶陵为重点建设10万亩中药材基地,发展中药材产业;以茶陵为重点发展烤烟基地3.5万亩。
第五部分主要工作实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以攸县、醴陵、株洲县、茶陵为重点建设100万亩标准农田;10万亩占补平衡新增耕地的快速培肥;修缮中小型水库及各类山塘水坝,完善好农田灌溉设施;搞好退化土壤的综合治理和污染土地的恢复;实施好每年35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完成好60万亩低产田改造;100万亩冬闲田开发及绿肥示范推广,切实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服务农业生产全过程、监控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的工作要求完善全市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善基层公共服务站点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其能力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根据自然和生态条件、主导作物的布局等不同情况建设8-10个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加强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技队伍的培训;着力抓好株洲市农科所科研手段的改进,科技设备的武装和科研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促进原创能力的提升;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加强农业信息的采集和信息服务,整体提升我市农业公共服务水平。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准确及时地把握农村发展的机遇,推动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实施专用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二是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集中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格局的形成。三是努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四是完善名牌激励机制,加大名牌宣传力度,发挥品牌效应。五是发展农产品专业流通企业,培育新的目标市场。
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执法;加强农业污染源防控,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外来物种的法制化管理。
第六部分重点支撑项目。
一、新增粮食产能工程。
以攸县、醴陵、株洲县和茶陵县为主的株洲市新增6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水利工程、田园化工程、机耕道建设、地力提升、良种引进与推广、设施化育秧、农机化建设、新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信息化工程和仓储流通工程建设。
二、湘米产业工程。
在攸县、醴陵市、株洲县、茶陵县等4个产粮大县建立高档优质湘米原料基地30万亩。突出抓好品种引进和示范,种子生产;扶持一批种粮专业合作组织(大户),建立健全农技农机服务体系,力争优质稻种植面积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比重在75%以上;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达到70万亩以上。重点扶持神农米业、仙竹米业、金湘米业、湘渌米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完善湘米推介新型销售网络,制定知名品牌产品质量标准,狠抓品牌质量和品牌运作,做优做强株洲大米品牌。
三、水稻良种繁育工程。
以株洲市农科所为主,建设两系不育系核心种子繁殖基地、原原种繁殖基地、亲本原种繁殖基地;以攸县、茶陵为主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基地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农田水利建设、晒坪修建、仓库建设,收割加工机械、检验设备和制种农户等的技术培训。
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保障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在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控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督与管理,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方面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是改善和武装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场和试验基地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培训。
五、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工程。
重点发展10万亩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其中2.5万亩高山反季节外向型蔬菜基地,主要布局在炎陵县;2.5万亩特色蔬菜基地,主要布局在株洲县、攸县、茶陵;2.5万亩早熟茄果类和瓜类基地,主要布局地醴陵市和株洲县;2.5万亩城镇蔬菜标准化示范园,主要布局在株洲县及醴陵市和攸县。
六、农作物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工程。
以县市区为主,全面提升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应急控制能力,主要建设内容有: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病虫害测报体系建设,专业化统防统治工程,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全面提高农药和药械管理与安全使用能力,把病、虫、杂草、鼠等有害生物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七、地力提升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低产田改造60万亩,标准良田建设总面积达到100万亩。主要内容为培育耕地基础地力、建设和完善田间排灌体系、实行土地平整。达到每亩粮食产量增加5%以上,耕地地力提升0.5~1个等级,土壤的耕种状况得到根本的改变。
八、龙头培育工程。
围绕农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改进企业的加工装备,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科技含量,发挥龙头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唐人神”、“福来喜”“好棒美”等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好恰油、恒源油脂等油脂加工企业;沙坡里、一遍红等蔬菜深加工企业;湘龙竹木、江陵木业、创兴人造板等竹木加工企业;洣江、兹峰、神炎春等茶叶企业等的加工技术改造和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业优势区域的建设,形成地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九、休闲农业扶助工程对具有地缘和资源优势的地方,运用贴息和税收等措施,大力扶助发展休闲农业和服务业。重点支持株洲县松西子生态农庄和茶陵惠科现代农业示范园,以及云田、荷塘月色、松西子、星光、酒埠江5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的规划建设。
第七部分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依托我市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加强对龙头企业的人才、资金、税收等的支持,利用科技扶持和信贷支持等手段,促进企业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安全水平;鼓励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进入农产品行列,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现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二、积极扶植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
要充分利用技术支持、信贷扶持和政策支持等手段,积极鼓励种苗统一供应、病虫统一防治、产品统一收购和销售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推动农业生产的分工分业,降低生产成本。
三、积极支持农业发展内涵,拓展外延。
积极鼓励农民和农业企业突破传统农业范围,挖掘农业发展的内涵,积极拓展农业的外延空间。发挥好农业的服务功能和生态功能,从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扶助农民和农业企业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以及其他服务型产业。
四、改革农技推广体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农村经营主体的改变,对农技推广体系将提出新的要求。要进一步理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技推广部门的职能,加强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应用;搞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及农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工作。增强农技推广部门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耕地保养、低产田的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九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要时期,抓好这五年工作,对加快迈向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十二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顺应社区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一、主要目标。
(一)在2011年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目标。并对过去的5年进行了总结及肯定,并对未来的5年提出了实施“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即一年完善规划布局,三年取得显著成效,五年实现规模提升。
市化进程。
(三)关于自身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着力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以勇争一流的精神风貌为加快发展提供动力保障”的目标。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出一个团结有力的领导班子,构建一支积极向上的干部员工队伍,这是我们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将通过各自形式的活动大力加强社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举办党课等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通过推行“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政务、站务、财务“四公开”制度,加强对街道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树改革创新之风。二是要树学习钻研之风。三是要树调查研究之风。四是要树敢抓敢管之风。五是要树团结协作之风。六是要树勤俭廉洁之风。
(二)加强和完善社建处功能,突出重点,强化保障。要立足于高新区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更好地完善和发挥好社建处的职能;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并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多支持和指导,加强和完善社建处功能,重点做好社区建设管理、民族宗教、综治维稳等重点性工作。
有力的联席机制,凝聚各方力量的作用,社区居委会的成员要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公共户单位代表、片警中通过依法民主选举产生,采取双向任职的形式。
(五)抓好社区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社区。高新区在建设发展中造成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很多问题已经演变成或者正在酝酿成社会矛盾,使我们在维稳工作所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只有通过有效地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和冲突消化在基层,才能够为我们构建和谐社区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将建立及强化各项制度,充分发挥联合调处机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出租屋综合管理及服务长效机制、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应急工作机制、司法联席会议机制等系列制度的作用;建立及整合队伍,成立维稳突发事件“青年突击队”、“信息收集队”等队伍,加强培训工作以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我们维稳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格化”巡防体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抓好社区矛盾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六)重视和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高新区成立以来,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却相对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步伐,城中村脏乱差、违法建筑大量存在等不协调现象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工作,对于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制约。目前我们的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已经由外延式发展为主转入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和机制,不断地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素质,更好地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在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备案(档案)安全监管模式,变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七)继续关注和解决民计民生问题。民计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构建和谐社区,就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只有时刻把居民的利益牵挂心头,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作到“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好面临的实际困难,才有可能扎扎实实地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次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把高新区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努力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实现高新区“十二五”规划工作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服务基层的思想,共同营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社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
(六)做好动员和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的基础性建设,以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社区各项工作完成的步伐,并使“十二五”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居民群众。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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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是株洲县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加强消防建设、加快消防事业发展,是维护城乡安全运行、创造安全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县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株洲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株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消防安全体系日趋健全,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日益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1.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责任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建立并落实了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初见成效。
-->。
2.
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新建并搬迁了消防站,结束了我县消防部队租住营房的历史,新增执勤消防车
-->。
3
台,消防车辆及装备总体实现增量提质。
3.
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和居委会消防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消除火灾隐患
-->。
6000。
余处,政府挂牌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2
处,发生火灾。
132。
起,无人员死亡。
4.
消防宣传教育持续推进。
社会化消防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成效显著,消防安全常识广泛普及,组织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
-->。
1100。
余人次,开展消防安全普训。
10。
余万人次,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
5.
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新招合同制消防员
-->。
20。
人,文职雇员。
3
1046。
次,抢救被困人员。
327。
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数亿元。
(二)存在问题和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维稳职能的不断拓展,我县消防工作面临保护面积不断扩大、建筑高度不断攀升、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等诸多的新困难和新挑战,特别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火灾隐患总量大、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落后等,给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1.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器材装备和消火栓建设力度亟待加强。
2.
火灾隐患存量难消、增量难控,小宾馆、小型茶楼、小型。
ktv。
等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法建设的情况屡禁不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亟待加强,老城区建筑耐火等级低,间距严重不足,防控难度大。
3.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亟待加强。
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仍显滞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5.
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明显滞后,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火灾防控整体能力亟待加强。
6.
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整体较弱,群众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亟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战略”总体部署,健全落实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增强全县火灾防控能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保障社会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
2015。
年,全县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法制体系全面健全,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全面改善,消防安保队伍灭火救援能力、应急处突素质显著提高,全县抗御火灾能力和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1.
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火灾死亡率控制在
-->。
0.15/10。
万人以下,杜绝重大以上及群死群伤火灾。
2.
消防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
3.
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全面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
4.
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
县城和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实施率达到
-->。
100%。
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不低于。
95%。
消防队站及器材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壮大。
5.
消防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消防常识普及率达到
-->。
100%。
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6.
应急救援工作向纵深发展。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进一步充实,基层应急救援工作明显加强,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各类物资等列入财政保障范畴,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趋于健全
-->。
7.
消防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责任体系。
1.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发展的主导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消防职责督查考评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等直接挂钩,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推进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机制建设,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继续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编制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及时组织修订消防规划,增建、改建、改造公共消防设施推进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器材、设施推进农村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防控到位的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导制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并纳入政府年终工作考评体系完善全县社会治安综合评价制度,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
2.
强化部门监管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消防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照城市(镇)整体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重点审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是否符合要求要加强建设工程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住建、商务、教育、交通、农业、卫生、民政、文广新、旅游、人防、文物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旅游景区(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3.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落实。要全面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动态考核机制,巩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级评价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并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年度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
4.
严格责任追究倒查。
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
(二)全面夯实火灾预防基础。
5.
促进落实城乡消防规划。
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督促加强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高效方便的公共消防服务网络合理规划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实现消防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
(
1
)结合城市规划修编、实施,优先安排对城中村、棚户区、旧城区进行改造,逐步拆除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打通消防车通道。
(
2
)加强消防给水建设,建成南洲水厂,县城、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市政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商市场高度集中的路段必须设置两条以上市政给水管道,保证可靠的消防给水。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建好市政消火栓,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确保完整好用。在消防水源不足区域,充分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取水口,要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
(
3
)加强消防供电建设。为满足一类高层建筑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供电部门应加强。
35kv。
以上区域变电站建设。加强消防电源管理,建筑内消防用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防止在火灾情况下误切断消防电源。
(
4
2015。
年,全县建制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实施率达到。
100%。
6.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
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发改、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工程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规划、住建、房产等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工商、教育、民政、卫生、文广新、人防、文物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酒店,旅游部门不得评定星级、
-->。
a
级景区。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从严从重查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改商”、乱搭乱建以及公寓楼使用性质不明确的乱象。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监、工商部门要依据《产品质量法》予以处罚,消防部门要依法对使用者进行处罚。
7.
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定期开展高层及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在建工程工地、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制订整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县级政府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黄色预警机制,继续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每年至少挂牌督促整改
-->。
1
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依法运用行政拘留、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从严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8.
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督促其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价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到
-->。
2015。
年,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全面纳入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制订全市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
9.
全力抓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农村消防建设,应立足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需要,以经济实用为原则,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等状况,使消防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同步,力争到
-->。
2015。
年全县。
100%。
2015。
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有消防安全管理人、有防火公约、有宣传橱窗、有志愿队伍、有公共消防器材点的“五有”建设目标。
10.
严格建设工程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
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及在建工程防火、临时消防设施及防火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员工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幕墙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
50。
米的建筑、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其他建筑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强化工程构造防火措施;已经使用易燃材料的要拆除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尽快建立建筑材料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三)创新消防管理技术手段。
11.
规范和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依照《湖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积极参保,切实健全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体系
-->。
12.
推广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积极协调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以消防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推广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以科技手段为降低火灾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
13.
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贯彻执行《全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将消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完善计算机、有线、无线和卫星“四大通信网络”,完成“三台合一”建设按照标准配齐计算机、无线手持对讲机等个人信息化应用装备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防〔
-->。
2008。
〕
229。
号)精神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满足消防工作实际需要。
(四)进一步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建设。
14.
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深入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组力量和装备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攻坚作战能力。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和地震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战术研究和应用,强化各级消防指战员培训,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常态化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提高跨区域应急处置的效能。
-->。
15.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
巩固和发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体系、装备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确保与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突出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2012。
2012。
年底以前完成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队任务。
2013。
年,依托县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县级综合应急救援中心。
16.
健全应急救援运行机制。
加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制定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关系,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制定全县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
-->。
1
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由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五)提高消防法治建设水平。
17.
提升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水平。
按照便捷、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进行政许可模式,所有消防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逐步建立并联审批、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新机制。推行“阳光”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审批进度、许可结果“四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分专业、分项目、分工期审批,全程服务工程项目建设。
-->。
18.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
19.
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
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普及消防民警业务培训,依法落实消防民警监督管理职责,减少消防安全失控漏管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检查考核制度
-->。
(六)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0.
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宣传。
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和应急科普宣教计划,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职责,公安、教育、民政、文广新、卫生、安监等部门落实定期联络和协调推进等制度;将消防宣传教育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谐社区建设、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相结合,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深入开展居委会家庭、社会单位、学校、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推进消防安全文化建设,拓展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构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齐抓共管大格局。
2013。
年底,依托消防站建成。
1
个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同时,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为载体,在群众中普及消防常识,做到“三懂三会”,提高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1.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以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对外开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劳动、教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消防协会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站要定期对外开放,接受群众的参观和咨询,使广大群众了解消防、认识消防,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力争到
-->。
2015。
年,全县城市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
80%。
以上,农村人口的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
70%。
100%。
四、重点建设工作。
(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
-->。
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防〔。
2011。
〕
330。
号)、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
公通字〔。
2010。
〕
37。
号
)
和《湖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湘财行〔。
2006。
〕
30。
号)的要求,将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应急救援经费、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消防员高危补贴、消防员职业健康补助、装备建设等纳入财政予以保障,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满足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需要。适时调整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确保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的合理增长。
(二)强化技术装备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从实战需求出发,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提高防护等级,增加防护装备数量,防护水平达到国家的标准配齐防护类、侦检类、救生类、破拆类、堵漏类、照明类、通信类等装备
-->。
(
三)落实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平战结合、遂行保障”的战勤保障体系强化战勤保障装备建设,逐步提高战勤保障装备的专勤化、系列化水平,提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运送和现场补给能力;完善社会联勤机制建设,吸纳社会专业保障力量和资源,规范调集程序,保障资源整合,确保快速、持续、充足保障。
2015。
年底前具备独立作战的基本保障能力。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乡镇、居委会、企业、机关等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严格按照“基本队伍、基本装备、基本素质、基本经费”的要求,全面规划和加强多种形式队伍建设,配备器材装备,落实保障经费,建立备战秩序。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提升扑救火灾的能力和水平,到
-->。
2015。
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消防保卫力量。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十一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西安全面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西安金融业的发展,对于推动西安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与此同时,《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2010年7月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均明确提出了要把西安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冀希以金融的发展助推西安经济的发展,辐射带动关中—天水经济区乃至整个大西北经济的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精神,以及省市关于金融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结合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和《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现状与机遇。
(一)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西安认真贯彻国家、省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深化金融改革,努力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不断优化金融环境,依托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金融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机构数量、金融市场规模继续保持西北地区首位,名列中西部地区前茅。2009年,西安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98.47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3%,比2005年提高1.7个百分点,已成为经济中的优势产业。
1、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发展框架基本形成。
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西安已初步建立起以数量众多的各类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市场主体,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农村信用社等为补充的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十一五”以来,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区域管理总部大都落户西安,并将西安作为其拓展区域业务的基地。截止2009年底,西安金融机构总数达200余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中等水平。银行类金融机构25家,分支机构近1000家;保险类金融机构共有59家,其中证券公司3家,证券营业部56家;保险类金融机构共有121家,总部设在西安的保险公司2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8家、人寿保险公司11家、中介机构92家。与此同时,其他补充型贷款提供机构不断增加,为扩大西安企业融资渠道和改善融资环境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一行三局”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在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监管与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成立了西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全市金融工作以及服务全市金融机构的职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金融工作的发展,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起到了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
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西安在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拓展债券市场、增加机构数量、发展期货市场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宏观调控、银行信贷市场为主导,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以及其他融资渠道协调发展的格局。
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622.93亿元,是“十五”末的2.1倍,提前3年完成《西安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4500亿元的目标;“十一五”前4年年均增长20.6%,增幅居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前茅,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3125.29亿元,年均增长16.2%,低于全市存款平均增速4.4个百分点。
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866.17亿元,是“十五”末的2.3倍,提前2年完成《专项规划》目标;“十一五”前4年年均增长22.5%,增幅创近几个五年计划最高,高于“十五”平均增速5.2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速2.7和1.8个百分点。
2009年,西安证券市场各类证券成交额13841.70亿元,是“十五”末的11.7倍,年均增长85.1%。年末股票市场累计开户数147.54万户,年均增长8.6%。2009年末,西安拥有证券公司21家,比2005年增加3家;上市总股本112.18亿股,是2005年末的2.7倍,年均增长28.7%。
2009年,西安实现保费收入122.11亿元,是2005年的2.7倍,年均增长28.4%,提前1年完成《专项规划》目标。其中,财险保费收入25.90亿元,年均增长23.4%;寿险保费收入96.21亿元,年均增长29.9%。全年支付各类保险赔款及给付25.15亿元,是2005年的2.7倍,年均增长27.5%。
3、金融创新成效显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西安金融业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壮大。国有大型控股银行积极推进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优化服务质量;股份制银行不断壮大,丰富了我市金融服务体系;城市商业银行立足地方,为城市居民、中小企业和城市建设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开,在金融支持“三农”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证券业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保险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科技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网上支付、手机移动支付、电子充值券等金融创新服务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4、信用环境建设不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加速优化“十一五”期间,西安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了西安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西安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银行间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全市及各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已经形成。同时,制定实施了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债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了金融案件的办理力度,提高了诉讼效率,进一步优化了司法环境。此外,金融机构组建了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中代收付业务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为满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和农民工的支付需求,提供了高效、安全、成本低廉的解决方案。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西安金融业已逐步发展成为西安经济中的优势产业,但依然存在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地方法人性金融机构实力不强、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使金融业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成为当前西安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的障碍。
1、金融结构矛盾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信贷结构不太合理。2009年末,西安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中,中长期贷款占64.5%,比2005年提高17.5个百分点,而短期贷款则从38.5%降低到25.7%,信贷资金不断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则有所减弱。
二是证券业务结构单一。从2009年西安证券市场成交额看,股票成交额占全部证券成交额的94.6%,而基金成交额、债券成交额则分别只有0.5%、0.1%,其他证券业务发展更是滞后。
三是保险业务发展失衡。尽管西安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副省级城市和国内同类城市中居于前列,但西安的保险业务发展较为不均衡,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产业保险、再保险等险种占相对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2、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依然不强。
“十一五”期间,尽管西安的地方法人性金融机构市商业银行进行了财务重组和战略引资,但实力依然不强,2009年末西安市商业银行存贷款占全市的比重分别只有6.8%和6.4%,占比很低。与此同时,三家证券公司中除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力稍强外,其余两家实力较弱,业务单一。
3、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依然不高。
截止2010年6月底,西安上市公司只有23家,另有2家通过证监会审核,但在副省级城市中较为靠后。与此同时,西安上市公司总体规模偏小,盈利能力较弱,再融资能力亟待加强;债券市场发育滞后,发行份额小,市场发展相对不足;产权市场不完善,交易机构整合进展缓慢。
(三)发展机遇与挑战。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近年来,中央、省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必须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努力把金融改革推向新的阶段。2008年,陕西省委、省政府通过全国公选为十个地市配备了主管金融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确保全省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切实的组织保障。2010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围绕2020年经济总量达到3万亿元的目标、围绕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金融发展计划,认真谋划好金融业的长远发展问题。
与此同时,西安市政府也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了政府对地方金融事务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从而为“十二五”期间西安金融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区位优势日趋显现。
在全国区域经济布局上,西安具有承东启西、接南转北的区位优势,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比较优势突出地表现在三个层次:世界级的旅游观光资源优势;国家级的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势;区域级的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信息枢纽优势。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10周年之际,国务院发布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将我市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以此引领和辐射带动整个大西北地区,为西安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与此同时,2010年7月初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在部署未来10年工作时,更是将西安定位为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给西安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3、经济带动力持续增强。
“十一五”期间,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2009年年均增长14.5%,不仅高于规划目标1.5个百分点,也为建国以来西安发展最快的一个时期。而随着西安人均gdp进入5000美元以上时代,西安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工业化提升、消费机构升级、产业结构转型的全新时期,西安吸纳金融要素的能力明显提高,经济对金融的带动力将持续增强。
4、各方挑战依旧严峻。
首先,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使得金融机构间竞争越来越激烈,截止2009年底,已有东亚银行、汇丰银行两家外资银行入驻我市,加拿大丰业银行已参股西安市商业银行,同时,还有诸多外资金融机构到我市进行市场评估,我市金融机构必须在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才能应对激烈竞争的挑战。其次,国内一些区域中心城市竞相出台各种金融扶持举措支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这也为我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目标带来严峻的挑战。此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经济已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全面展开,和谐社会建设中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的目标,都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按照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意见、政策,以“建设一个中心、实现两个目标、加快三个发展、构建四个体系、依托五个着力点”为基本思路,即紧紧抓住建设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实现把金融发展成为西安的支柱产业和把西安建设成为金融强市的目标,加快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服务发展,构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金融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体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金融支持体系,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健全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为着力点,全面加快金融业发展,提高我市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在未来的五年里,紧密围绕“建设一个中心、实现两个目标、加快三个发展、构建四个体系、依托五个着力点”的基本思路,初步把西安建设成为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力争实现金融机构显著增加、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5%左右,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8.5%左右,逐步将金融业由目前的优势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全面实现金融强市的历史性转变。
(1)做大市场规模。
信贷市场:到2015年末,全市存款规模达到25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0%左右;贷款达18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3%左右;存贷比提高至70%以上;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占比每年实现双降。
资本市场:到2015年,力争上市公司达到40家左右;股权融资规模达600亿元;债券融资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争取建立西部开发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到200亿元;发行信托规模达到100亿元;争取设立西部能源期货交易所。
保险市场:在未来5年内,保持全市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5%左右。到2015年,全市保费收入达400亿元,力争保险深度达到6%,保险密度达到4000元以上。
(2)增加机构数量。
银行类机构:在未来五年内,争取设立西部发展银行或欧亚银行;引进国内外银行类金融机构15家,设立村镇银行10家,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有所突破。
证券类机构:在未来五年内,力争新增5家证劵营业部;争取新增5家期货经纪公司;培育1-2家总部在西安的证券公司。
保险类机构:在未来五年内,吸引中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新增3-5家保险分公司;积极探索和努力培育1-2家总部在西安的保险公司;继续支持永安、华夏等总部在我市的保险公司向保险集团公司发展;力争新增一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
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在未来五年内,着重发展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使我市成为西部地区的投融资中心,力争有1-2家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公司;积极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鼓励本地机构发展;加快设立西部开发投资基金,争取成立1-2家基金管理公司。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在未来五年内,努力打造以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为模块的金融服务区。为提供更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改进外币兑换、银行卡、旅行支票、电子汇兑、开立账户等服务,开发推广适合各类需求的理财、融资、结算等特色金融产品,协调推进支付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快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建设,完善和发展证券投资咨询、保险经纪、代理、专业理财服务等机构,大力发展金融咨询、现代投资银行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保障金融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继续完善规范的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和快速应对机制。同时,注重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与区域经济特色产业结合,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合设立特色产业金融创新基金。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1、健全机制,完善沟通渠道。进一步充实市金融办力量,强化其职能定位,以便更有效地制定我市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配合协调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工作。同时,推动西部主要城市之间的金融合作,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城市间的金融协调,加强与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市级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和金融形势分析会,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情况沟通和业务研讨工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
3、制定政策,营造宽松环境。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在“次级区域金融中心”的基础上,着手出台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设立“西安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和发展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外拓展业务市场,增强我市金融业的聚合力和辐射力。
4、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切实把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做好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引导,制定有力的防范、监控措施。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实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保障我市经济金融稳健、协调、安全运行。
(二)优化信贷市场结构。
1、增加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大引进金融机构的力度,引导聚集发展。加快西安金融深化和开放步伐,进一步开展对外资银行的宣传招商工作,吸引外资银行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并落实配套优惠措施。大力促进现有的全国性银行在我市增设分支机构。制定政策措施,重点引进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行。紧紧围绕我市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为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和大西安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同时加快银行业自身发展,提升银行业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推动西安市商业银行跨区经营,并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上市。
2、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围绕未来五年我市重点发展的八大工业优势产业、工业园区建设、产业集群建设和新兴产业培育战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调整信贷结构,着重解决特色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金融与特色产业联系不紧密的问题,加大优势产业的融资力度,支持现有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的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市特色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创新型金融服务与产品的对接,高度重视节能环保、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问题。在整合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专项资金的同时,落实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股权投入等方式对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确保金融对我市产业发展的贡献度逐年提高。
1、兼顾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证券市场、期货、债券、产权等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应在积极引导和壮大现有机构的同时,积极培育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代表的创新型融资机构,并注重风险投资公司、pe、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尽快完成试点并推广,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加快我市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提供有效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2、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结合我市产业特点,进一步落实《西安市加快企业上市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我市鼓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支柱产业、特色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启动上市绿色通道。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建立拟上市企业跟踪管理机制,分类指导,制定科学的上市规划。大力培植上市后备资源,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升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突破。
3、大力发展债券票据融资。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及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债券等筹集资金。重点服务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加快集合票据业务的推广,为中小企业进行票据融资提供绿色通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时,应做好发行的后续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市场有序扩容,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
4、积极发展期货市场。结合我市优势,积极培育期货市场,争取陕西苹果浓缩汁成为期货市场上市品种和申请设立西北能源期货交易所,填补期货市场空白。同时推动现有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壮大;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价格风险,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稳步进行,促进我市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5、进一步发展西安产权交易中心。落实我省以西部产权交易所为中心、建立西部统一产权交易市场的机构整合步伐,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依托西安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天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会员单位的优势,争取把西安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为西部产权市场的龙头。注重扩大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范围,积极探索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权交易和转让,规范股权交易模式开发产权交易品种,推动未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托管与交易,并争取国家批准场外股份交易市场在我市试点,形成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机制。
6、加快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整体融资能力,要在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市场要素的同时,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到新三板市场上市的指导、扶持力度。同时注重对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进行拟在主板上市的宣传,储备资质良好的企业的信息资源,重点培养,争取企业在多层次融资平台融资,逐步解决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
(四)加快保险业发展和创新。
1、扩大保险规模,推动市场建设。强化我市在全省保险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保险市场,提升我市保险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稳步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类型,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包括民营和外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实现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同时,推动保险业深化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内控机制改革,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发展基础。
2、鼓励产品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和辅助社会管理职能。把发展保险业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结合起来,鼓励保险企业创新企业年金、公众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城乡统筹保险工作开展,积极发展涉农保险,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拉动作用,继续推广设施蔬菜保险试验基地建设,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服务“三农”的农业保险框架。
3、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结合当前我市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融资变化,探索保险资金运用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遴选一些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的,同时又与保险资金性质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建立拟投资的项目数据库,加强我市相关部门与保险集团、保险总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设立以交通规费等稳定收入为担保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担保资金、发展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等,使之成为我市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保险资金的理想投资模式。
(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
1、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充分发挥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作用,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步伐,引导现有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增加投入,做大规模。鼓励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发起主办村镇银行,发挥其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出各种适合“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运用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等手段,推动农业保险商业化运作,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
(六)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1、加快投融资体制建设。继续发挥投融资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融资核心作用。不断改革和创新投融资体制,优化平台投资回报机制,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机制,完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和投融资决策等制度,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产业化,建立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同时,加强政府信用资源的整合和分配,有效增强政府信用的运作能力,实现政府信用放大。深化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对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2、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有效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应用bot、tod、ppp以及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融资成效。加强投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建立平台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统一调度和规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成本。推行“拨改投”机制,利用规费、土地储备收益权、存量资产、国债、税收返还等多种方式,扩大平台的现金流或资本金,延长平台“资本链”,提高平台的信用评级。
(七)完善金融生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1、切实增强金融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手段,加强开展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理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在全市营造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和氛围。
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西安”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精神。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积极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发挥信用制度在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社会基础信息中介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发展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通过信用担保分散和化解信用风险。另外,要强化法制建设,制定规范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加强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公安、海关及金融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3、推进金融信息化。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信息联系,整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货币政策预测、金融统计、金融稳定监测、反洗钱监测、国际收支统计以及支付清算系统的信用信息,形成一个高效的跨部门的统一信息平台,建立西安企业信息系统和个人信息系统,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共享。建设“西安金融”网站,提供西安金融信息的一站式服务,实现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模式的电子化、网络化和国际化。
4、培养金融人才队伍。采取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利用我市高等科研院校聚集的优势,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金融机构需求与高等院校培养的对接,既满足我市金融人才的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同时,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在住房、科研经费、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补贴,在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减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
5、强化金融功能区建设。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基本形成以老城区传统金融商贸区为基础,高新金融创新实验区为核心,以西安金融商务区为新增长点的功能互补的金融功能服务区。重点吸引国内外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代表处,及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中心、管理中心、财务中心和国际性金融组织办事机构、各类中介机构、各类咨询机构入驻西安金融商务区,初步建成金融要素聚集、金融服务功能较为完善、商务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现代金融服务区,以此增强整个西安金融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物化载体。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十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我省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条件。
(一)产业现状。
1、各类金融机构逐步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银行业法人机构140家,分支机构684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6家,外资金融机构5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73家,农村合作银行12家,村镇银行11家,贷款子公司2家;信托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财务公司7家;小额贷款公司74家;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5家,证券营业部167家,基金公司分公司2家,投资咨询公司分公司1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29家,有5个品种10个期货交割库;法人保险公司1家,保险市场主体45家,各级营业性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3194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58家,分支机构126家;创业投资和各种私募股权基金60家,注册资本总额约7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40家(不包括担保兼营机构),注册资本130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和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
2、各类金融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金融实力不断增强。最近5年,我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预计达到530亿元,是2005年的4.17倍。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迅猛。截至2010年末,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5418亿元,比年初增加4382亿元,存款余额21769亿元,贷款余额1464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6倍和2.5倍。全省证券化率为34.67%,证券交易量达到2.97亿元,是2005年的19倍,在全国占比为3.10%;投资者开户数376.90万户,占全国总数4.38%,居全国第9位。全省期货交易代理交易额同比增长148.15%,期货投资者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实现手续费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37.86%。全省保险业完成原保险保费收入500.4亿元,是2005年的2.45倍,规模居全国第10位,保险业资产总额820.8亿元,是2005年的2.8倍。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3.37%,比200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875元,比2005年增加501元。保险覆盖人群达到3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覆盖率比2005年上升30个百分点。
3、各类金融市场平稳发展,融资结构不断改善。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新增2591亿元,增加额居中部六省第一。全省金融机构商业汇票承兑余额98.7亿元,金融机构贴现余额17.1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375亿元、中期票据124亿元。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全省共有73家上市公司,居全国第8位,累计融资1089.05亿元。全省发行企业债券50亿元。2010年全省产权交易成交总额366.50亿元,产权交易综合业务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同业前列。
4、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最近五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湖北银行获批筹建,武汉市商业银行重组更名为汉口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并跨省设立了重庆分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组改制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副省级城市中组建的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组建了12家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重组湖北国投成功,交银国际信托公司发展迅速;长江证券公司成功上市;有13家企业在境内上市、5家企业在海外上市,步入快速发展轨道。金融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共有外资银行机构5家,外资村镇银行2家,外资贷款公司2家,外资保险公司5家,外资金融机构数居中部之首。省行(会)合作机制不断巩固,省政府先后与24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国已有39家金融机构决定或有意向将后台服务中心建在武汉。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启动,武汉金融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正在加强。
5、信用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有595万农户被评为信用农户,755个乡镇被评为信用乡镇,全省信用农户的贷款证发证率达到82%。开发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为全省10.2万户未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全省共有17个市州先后被评为a级信用市州,64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
(二)主要问题。
1、金融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偏小,实力不强,金融机构多元化程度不高,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金融体制和服务创新不足,不能适应多样化、多层面的金融需求。
2、金融市场结构不平衡。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较缓慢,金融资讯、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相对集中,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薄弱。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宽,金融发展中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
3、直接融资比例偏低。全省经济证券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不高,规模偏小,再融资能力不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意识不强。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备,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滞后,各级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构较少,融资能力偏低。
4、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且实力不强。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单体规模小、资产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艰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证券公司资本实力较弱,期货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保险企业赢利能力不强,中小保险公司经营压力较大。
5、金融业开放程度较低。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较少,外资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还没有进入,金融业的对外合作也处于较低层次,与我省金融业规模、效益水平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
(三)有利条件。
1、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10年以来,我省gdp年均增长12%。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4840亿元。全省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工业结构高级化特征正在显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市场基础和体制基础,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拓展了市场空间。
2、国家赋予我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金融产业振兴带来了机遇。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及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的开放开发步伐的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方面使我省获得先行先试的机会,有利于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促使我省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有利于金融服务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当前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对我省强化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支撑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和机遇。
3、对外开放的扩大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金融业可以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入缔约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有利于金融企业拓展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外资金融企业陆续进入我省金融市场,也将为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参照体系,促进金融业竞争局面的形成,推动我省金融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依托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战略布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整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加强金融调控和监管,显著增强我省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促进全省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高效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发展速度与绩效并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增量调整存量,在发展中调整,在改革中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效益观念,既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又保证较高的发展质量,实现湖北金融业高效发展。
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增长并重,全面推动金融业的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对金融发展的持续推动力,以创新促进湖北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在创新的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要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开放发展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金融主体在湖北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全国性金融机构。
协调发展原则。坚持金融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统筹金融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发展城市金融市场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关系,实现湖北经济金融的全面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金融支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以创新服务领域、支持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方向,以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重点,以创新管理与服务为保证,实现金融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推动湖北低碳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创新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湖北金融业走集约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省金融机构要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努力实现“七项目标”,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将我省建设成为金融资源的聚集地、金融创新的基地和金融人才的高地。
1、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目标:到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35%以上,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000亿元。
3、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展目标:到2015年,争取引进未在省内设立机构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全部来鄂开设分行,设立1—2家省级商业银行,引进8-10家外资银行,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贷款子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家以上,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各2—3家,争取2-3家地方金融机构上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各达到200家以上。全省证券营业部达到200家左右,培育2-3家规模大、实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进入全国前列。积极争取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力争法人保险机构达到3家,保险主体60家以上,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达4500家以上。大型综合性股权投资基金达到2家以上,多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200家以上。
4、金融服务结构调整目标:加大金融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力度。争取每个市州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达到3家以上。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确保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新增贷款增幅。各市、州、直管市至少新增2家上市公司,全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10期以上。保险业发展结构协调合理,县域农村业务占比显著提高,科技保险覆盖率明显扩大。到2015年,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至少设立1家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培育1-2个资产过2千亿元的金融控股集团。
15万亿元。上市公司总数突破80家,资本市场融资总额突破1000亿元,各类直接融资总额力争达到2000亿元,全市经济证券化率高于全国同等城市平均水平。设立和引进证券机构总部3—5家,分公司及地区总部10-15家。武汉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23%;总部保险法人机构达到4家,引进4-6家保险机构区域总部,专业性保险主体10家,外资保险主体10家,保险机构在汉一级分公司达到60家以上。设立和引进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150家以上。争取设立各类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使武汉成为金融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创新活跃、具有较强吸纳辐射功能的区域金融中心。
6、金融生态建设目标: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户及中小企业信用评定体系,信用农户及信用乡镇占全省农户总数及全省乡镇总数的9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均成为金融信用县(市、区)。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超过30万户,创建信用社区1500个以上。开发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7、金融安全建设目标:建立商业银行可持续的动态资本补充机制,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强化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切实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建立良好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一行三局”及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与信息沟通交流,实现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及时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上市公司内幕交易和金融诈骗等行为,确保辖区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改革创新,实现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
1、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的改革创新意识。改革创新是推动金融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全省金融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勇于探索,勇于开拓,在实现金融业规模和总量发展的同时实现服务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转变。
2、进一步完善金融改革创新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金融创新激励机制,通过有效激励,调动各级部门和员工金融创新的积极性,有效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质量和经营效率,降低创新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合的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和监管体系,在改革创新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3、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力度。在机构方面,要加大法人金融机构产权改革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改善资本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员工持股,完善股权激励机制。积极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公司,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收购兼并,开展综合性、多元化经营,为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综合服务。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结合经济主体的实际,大力开发和推广新的业务品种,满足各类经济组织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等市场长期相互割裂的局面,联合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股权投资、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特别是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大力营造相互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实质性合作,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形成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金融服务联盟,为经济主体发展提供功能多元、风险共担、形式多样的结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
(二)以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加大金融对全省经济的支持力度。
1、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落实省行、省会合作协议,为武汉城市圈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推动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票据市场、资金清算、金融信息一体化、产股权市场一体化进程。支持建立完善鄂西圈投融资运营体系,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融资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引导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长江经济带项目规划、论证,给予融资支持。大力开展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探索为科技企业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新业务和新产品,不断加大对科技产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
2、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信贷投入,加强对第三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产业中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规模型集群经济和高新技术园区聚集,向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倾斜,向现代服务业辐射,向全民创业型经济和中小企业延伸。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整合、产业整合或跨行业收购兼并,努力把绩优公司打造成行业龙头,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传统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施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推动高风险上市公司优化重组,有效化解市场风险。
3、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探索适应科技企业发展要求的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担保方式,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货融资、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服务外包贷款、并购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加快开展对科技企业信用贷款的试点。不断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建立武汉城市圈银企信息对接共享机制,筹建武汉城市圈银企信息对接共享平台。探索建立与政府投资平台、产业基金相配套的信贷服务方式,探索研发与高新企业孵化器、风投基金相配套的信贷产品,促进武汉城市圈高新产业快速发展和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资金结算、基金托管、企业银行、理财服务等业务,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发行区域性项目债券、企业债券和区域建设政府债券,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和民间借贷活动,提升圈内资本市场功能。积极支持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推动商业承兑汇票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与使用。扩大信贷抵押物范围,拓展抵押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各种适应多层次、多元化要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工具。
(三)加快推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集聚力和辐射力。
1、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投资组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引进成长性好、经营有特色的法人机构和区域性总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吸引和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汉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市、襄阳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台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来鄂发展,寻求合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筹建光谷科技银行,大力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设立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等。
2、推动本土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加快组建省级法人银行和证券、保险法人机构。支持湖北银行和汉口银行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经营,并择机上市,使其尽快成为全国一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武汉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拓展发展空间,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方正东亚信托有限公司大力拓展湖北本地业务,打造精品信托品牌;支持光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做大做强;支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壮大资本实力,拓展重点业务,扩大服务领域;支持天风证券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提升分类等级,拓展业务领域,提高经营业绩。积极支持合众人寿实施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型,提高竞争实力。积极筹建长江财产保险公司,并支持其发展。积极支持期货公司增资扩股,扩大资本规模,提高竞争实力。鼓励省内期货公司到省外增设网点,提升市场占有率。
3、引进区域性金融管理中心。争取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使更多信用卡中心、数据备份中心、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区域业务处理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入驻武汉市,建设武汉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争取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区域性授信审批中心、稽核监督中心、审计中心等区域性管理中心,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其落户城市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4、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培育知名品牌,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金融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鼓励担保公司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完善地方财政对市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5、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成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地区,鼓励武汉地区银行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为发展武汉离岸金融市场创造条件。加强湖北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全面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现代化管理模式、国际化人才战略、长期化激励机制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技术,使湖北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业务推广、风险控制、市场培育等各个环节有明显改善和提高。认真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
(四)实施金融帮扶工程,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社会弱势群体发展。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向农村延伸机构,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县域机构授权授信,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引导银行机构下放外汇业务经营权限,使县域企业可以就近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国际结算、外汇贷款、结售汇等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期现套利,积极推动期货交易所在湖北设立稻米、玉米、水产品等相关农副产品交割仓库。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房保险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2、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服务小企业的专业部门和专营机构,不断丰富服务小企业的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会员制的联保公司。开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融资申请受理、融资问题答疑等综合服务。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的发行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3、加强金融扶弱工作。不断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制,优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发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对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研究适应农民工的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创业致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浅显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引导农民工关注金融,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创业兴业,实现发家致富和扩大再生产的愿望。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1、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进一步优化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拟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提高后备企业质量,确保“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加强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沟通,进一步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努力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适应湖北上市后备企业特点,重点推进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并按照多头并举的方针,积极拓展主板市场和境外市场。
2、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和地方蓝筹旗舰公司。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各地通过划拨国有资产、重组、注资等方式构建企业债券融资平台,积极培育发债主体。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多种形式进行债券融资,支持信托股权融资。积极支持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3、着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做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重点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发展。落实促进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和有限参与,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风险投资机构落户湖北。
4、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推进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开展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的发展。加快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核心的产权交易机构整合重组,尽快形成立足城市圈、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市场。加快排污权交易发展,争取建设成为全国排污权交易中心。
(六)加快保险市场发展,切实增强保障功能。
1、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优化保险市场结构。大力引进有经营特色的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年金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建设,优化省内各地区保险机构网点布局,为扩大保险覆盖面夯实基础。稳步发展保险代理机构,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与公估机构,规范发展兼业代理机构,完善保险营销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保险中介市场。
2、不断推进业务创新,努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直接相关的火灾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质量责任险、建筑工程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保险品种。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的有机结合,支持对外贸易。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加快发展民营企业保险,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险业务,提高居民人身保障水平。积极支持保险创新业务在湖北试点。
3、加快保险服务创新,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推行保单标准化与通俗化,规范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扩大投保提示制度和理赔服务标准覆盖范围,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创新销售渠道,鼓励和支持新业务销售模式,继续发展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促进公司销售或直营、个人营销、专兼业代理业务的齐头并进。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快捷便利的纠纷调解服务。
(七)加强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建立安全通畅、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平台。完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国库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为资金周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建立诚信和谐、长久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充实、完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立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建立金融生态监测评价系统,促进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健全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净化现金流通环境;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3、建立公开透明、优质便利的外汇综合服务平台。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实行简政放权、流程管理、阳光操作,远程服务,便利企业、居民办理外汇业务,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
4、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推行政务公开,为社会提供低成本、方便、全天候的政务信息服务;加强金融宣传,提高公民金融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对金融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出台财税政策、奖励政策等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扶持,通过改进行政服务、积极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等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省政府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提高金融发展决策的科学性。省政府金融办与相关部门建立金融产业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工作,通报重点创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发展金融业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省行(会)合作。
要深刻认识到省行(会)合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省行(会)合作机制的建立,促进省行(会)共建。积极联系目前尚未与我省签订省行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创造各种条件,尽快签订省行合作协议,实现全覆盖。加大与已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的互动与沟通,进一步推进省行(会)合作协议的落实,深化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完善省行(会)合作机制,为我省金融业的发展争取有利政策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已出台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设立湖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三农”、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支持,奖励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为湖北金融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完善财政补充担保机构、融资平台资本金的具体办法,促进其做大做强;完善激励措施,细化对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融资平台、担保机构的奖励措施;研究出台打造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政策措施,对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区域性金融服务和管理中心,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素质。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快以企业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农户信用档案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建设,深入开展“金融信用市州县”、“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加大培植“a级信用企业”力度。健全政府主导、监管机构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权益,在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降低银行处置抵贷资产、企业抵押担保融资成本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五)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与各金融机构配合、与金融监管部门及武汉高校联合组建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方式,对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培养、使用、引进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潜能和作用,并为人才长期留用解决后顾之忧,在家属安置工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为引进急需高级管理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快建设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把武汉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
(六)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稳定协作机制的培育和完善,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和预警信息。制定防范金融突发事件协作预案,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执法力度,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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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十三
“十二五”时期,是辽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金融业支持经济振兴,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编制和实施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对明确我市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指导未来5年的行业发展,支持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辽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金融业的发展基础和存在的问题。
(一)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初步形成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强化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能和人员编制,并要求各县市区相应设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形成上下对口,市县(市)区联动的金融工作体系。建立了新增贷款指标监测、分析、考核体系,开展以新增贷款为重点的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形成了新增贷款定期调度制度,了解掌握各银行机构贷款投放进度,及时解决投放障碍。利用银企、银政对接会和重点项目通报会等形式,每年组织多次银企、银政对接,向银行机构提供我市重点项目和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名单。结合省政府对我市新增贷款考核指标,研究我市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引导和激励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全市银行业存贷规模持续扩张。
2010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35亿元,是“十五”末期的2.3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7.9%;各项贷款余额528.4亿元,是“十五”末期的2.5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1%。贷款增速超过存款增速,贷款增速和贷款增长额创造我市五年计划(规划)有史以来的最好记录。银行机构存贷比达到63.3%,较“十五”期末提高5.4个百分点。
(三)银行业金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至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6.3亿元,占比8.8%,呈现不良贷款总额和比例双下降趋势。
(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农村信用社改革有条不紊进行,已获准发行中央银行票据4.3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辽阳市商业银行更名辽阳银行,为辽阳银行由地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向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变,实现跨区域战略合作发展,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奠定了基础。辽阳银行已发起组建2家村镇银行,截至2010年底,2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达到1.7亿元。2009年下半年,成功引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辽阳支行是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在省内成立的第12家分支营业机构,是浦发银行在辽宁省设立的第一家异地分支机构。2010年,浦发银行新增贷款7.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8.8亿元。
(五)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功。
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引导民营骨干企业创建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截至2010年底,已有1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开业和正常运营,注册资本合计5.9亿元。试点期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2亿元,其中向农户等个人累放贷款2.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5亿元,其中为中小企业贷款3.8亿元,成为小企业和个人获得贷款的重要渠道和全市金融业的重要补充。
(六)融资担保公司迅速发展。
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13家,其中市属5家,县(市)区属8家。新成立上报省金融办待批复1家。其中,市属5家担保机构担保额4亿元。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年底前完成自查规范、现场检查、重点整改、总结报送四个阶段工作任务,对近三年从事融资担保业务、至规范整顿期结束仍未达到核准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申请,可给予1年宽限期,宽限期内,不得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未通过省政府金融办核准的担保机构今后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构信贷风险偏大,辽阳银行和农信社贷款余额合计达到275亿元,全市占比达到52.6%,而存款占比仅为44%。地方金融机构的存贷比接近监管警戒线,地方金融机构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项献的同时,也集聚了更多信贷风险。此外,金融组织体系有待完善,银行机构数量偏少,面向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仍需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将是辽阳全面振兴的“重要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从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总体形势看,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1.从外部环境看,尽管面临无就业复苏、消费增长乏力、贸易保护风险等制约,但全球经济仍将缓慢复苏。从国内形势看,人口红利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继续支持经济增长。目前,市场流动性收紧趋势明显,进入加息周期的可能性较大,总体利于金融业稳健发展。从省内环境看,辽宁振兴将步入快车道,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金融业的大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2.从内部环境看,尽管辽阳经济的总体规模偏小,城市化水平不高,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但辽阳经济已经形成高速发展惯性。辽阳作为沈辽鞍营经济带的重要连接带,建设全域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特色化的优势明显,“十二五”时期,辽阳将进入工业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城市建设组团全面开发,经济加速崛起的新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将为金融业的大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3.从行业自身看,辽阳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存贷比偏低,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伴随着辽阳经济的持续发展,大批民营企业规模和效益迅速扩大,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大批优质客户。民营企业走向域外,也为辽阳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加强域内外合作,扩展发展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十二五”金融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定的货币政策,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力支撑辽阳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深化金融各项改革,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提升金融创新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在辽阳振兴中实现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实现年增长率20%;各项贷款实现年增长率18%。预计2015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00亿元。
金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信贷结构明显改善。不良贷款总额和比例要继续实现双下降。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继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全部清收完毕,信用体系初步建立,金融风险有效防范。
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标准。
四、重点任务。
1.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有序扩张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促进金融的集聚发展,全面增强金融机构的整体信贷投放能力。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优化营业网点布局,丰富金融产品,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积极引进更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辽阳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辽阳银行跨区经营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
2.继续保持信贷稳定增长,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信贷总量,为辽阳的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水平提升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全市信贷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信贷调度制度,组织银企、银政对接,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各县(市)区贷款指标考核,制定信贷融资工作考评办法。借助“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试点契机,建立辽阳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模式、新方式,形成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网络。到2015年,实现贷款余额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8%。
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的惩治力度,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我市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积极探索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方式和可行机制,化解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存量,降低金融风险。
4.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小额贷款行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继续做好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筹建和开业指导,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体系,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初审、后续监管、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工商、人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对发生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其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报请省金融办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资格。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投向“三农”和县域微、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真正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体系应有的补充作用。到2015年,小额贷公司贷款余额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5%。
5.大力发展融资担保,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抓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规范整顿工作,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对通过省金融办审查合格进行核准批复并得到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实行监测、调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对接,支持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融资性担保行业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微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到2015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总额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20%。
6.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在稳定本地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支持辽阳银行跨区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和参股组建村镇银行,稳步扩大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形成地方银行品牌。通过大力支持地方机构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券和改制上市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支持辽阳银行、农信社做优、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地方金融区域聚集能力、辐射能力,成为主要面向中小、民营和高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成为辽阳市中小企业融资和“三农”融资的主力军。进一步加大对辽阳银行和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的支持力度,提高信贷资金质量,化解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7.完善金融协调服务体系,完善扶持鼓励政策。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发挥市、县两级金融办的职能作用,完善组织、调控和协调机制,维护金融业稳健运行。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重点围绕鼓励中小企业改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上市扶持政策;围绕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完善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围绕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投向微、小企业和服务“三农”,制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扶持政策;围绕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办法;围绕中小企业短期资金需求,研究中小企业过桥资金管理办法。借助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试点,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省、市一系列融资扶持政策,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
市农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篇十四
“十二五”时期,是辽阳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特大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有效地保持我市房地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制定《辽阳市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范围为辽阳县、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河东新城、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弓长岭区城市规划区。规划期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房地产开发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计划。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均应与本规划基本协调。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及全球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造示范区的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变化,通过招商引资,来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不断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城市人居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城乡面貌变化较大。
(一)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得以优化和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稳步推进商品住宅、商业地产开发的基础上,加大了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工业地产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为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共同发展,房地产市场形成平稳健康发展局面。
“十一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74亿元,年均增长63%;房地产施工面积完成1734万平方米,年均增长63%;新开工面积105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2%;房地产竣工面积457万平方米,年均增长49%。房地产销售面积完成595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5%;销售额完成166亿元,年均增长9%;在满足全市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拉动了全市经济发展。
“十一五”期间,投资25.07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09万平方米,解决了16803户低收入、特困家庭的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20.7亿元,竣工面积90万平方米,满足了12097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对稳定住房价格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廉租住房建设投资4.37亿元,竣工面积19万平方米,解决了全市4706户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
到“十一五”期末,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2.78平方米(预计全省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平方米),与“十五”时期的19.99平方米相比,增加2.79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的增大,为城市建设腾出了发展空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壮大,“十一五”时期达到126家,比“十五”翻一番。为发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带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了丽景茗城、龙鼎山庄、水月翰宫、罗马假日、文城尚品、阳光尊邸等6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小区的开发建设;完成了二纸箱棚户区改造、梧桐雅居、碧景家园、天福新城、雅居园、龙源小区、风和日丽等7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小区的开发建设;极大的满足了不同阶层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坚持新城开发和老城提升、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全域城镇化进程。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适当建设公租房,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居民住房需求;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积极建设绿色低碳住房,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市210万平方米平房区改造;完成主要街巷沿街老旧楼改建,三年内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建设一批高档次大规模绿色低碳住宅小区,建成望京花园、恒大绿洲、锦绣澜湾、澜湾国际、泛美华庭、金域明珠、高尔夫新城、京都城、晟宝龙广场、龙翔家园、繁荣家园、中泽城等12个20万平方米以上、博大雅居、水御林溪、英伦华府等10个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住房结构从多层建筑逐步向高层建筑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在大力发展普通住房的同时,建设一定规模保障性住房和部分公租房,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达到32平方米(达到全省“十二五”期末人均居住水平)。
“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施工面积4986万平方米(住宅地产356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57万平方米;工业地产762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1734万平方米,增长188%,年均增长8%;新开工面积2063万平方米(住宅地产1262万平方米;商业地产298万平方米;工业地产503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1056万平方米,增长95%,年均增长8%;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时期的595万平方米增长124%,年均增长18%;商品房销售额459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的166亿元增长176%,年均增长15%;总投资47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的174亿元增长172%,年均增长15%。
2.年度目标。2011年,施工面积85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608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12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3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52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15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8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86万平方米;销售额69亿元;投资额71亿元。
2012年,施工面积918万平方米(住宅地产65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2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4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8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32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5万平方米;工业地产9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20万平方米;销售额79亿元;投资额81亿元。
2013年,施工面积991万平方米(住宅地产709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3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5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10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5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59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0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59万平方米;销售额90亿元;投资额93亿元。
2014年,施工面积1071万平方米(住宅地产766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41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6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43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7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4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0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06万平方米;销售额103亿元;投资额106亿元。
2015年,施工面积1156平方米(住宅地产82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52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7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78万平方米(住宅地产293万平方米;商业地产69万平方米;工业地产11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61万平方米;销售额118亿元;投资额122亿元。
(三)重点发展方向。
紧紧围绕市委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建设特大型城市为中心,以河东新城和新城新市镇建设为重点发展方向;以老城区建设、城南商住区开发、平房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建设带动住宅地产;以西关商业区改造、汤河温泉旅游开发带动商业地产;以芳烃产业集群、工业铝材产业集群、日用化工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带动工业地产。全面提升我市在全省的地位,把辽阳建设成为新老城区跨河而立的滨水型和宜居型城市。
(四)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形成五种良好风气,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特大型城市,在全市房地产行业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2.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实际问题,一手抓房地产业开发建设,一手促进商品房销售。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以“大建设,大发展,大服务,大谋划,大协调”主线来搭建服务平台,启动大建设的引擎,开创房地产业开发建设新局面。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城市出入口改造、老城区开发建设、平房区和沿街危旧楼改建,彻底改变城区面貌。
三是适时举办房地产交易大会,为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和居民购房搭建平台,降低居民购房费用,拓宽开发企业销售渠道。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住房分类供应体系。达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满足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
4.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建设适量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5.健全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供应制度,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指导方针,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保证住房用地供应。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积极盘活、挖潜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6.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以河东新城、新城新市镇、城市出入口改造、老旧楼改建、平房区改造、城市南部等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7.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造和完善老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解决铁路制约城市西部发展的瓶颈,加快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8.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房屋征收,合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模,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9.积极规范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10.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监督、监察,加大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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