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_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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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院学字„2015‟ 号

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营造比、学、赶、超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努力让学生实现“出彩人生”。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

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生每年8000元。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额度为9名。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应提交的材料

6.无旷课等纪律处分;在公寓中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公寓管理相关条例。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金名额2174人。国家助学金划拨分秋季和春季两次进行。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合理推荐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及资助标准,但指标数和总金额不得突破。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确定作为国家奖学金推荐者,相关表格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报并打印,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填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2.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及日期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打印。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

2.国家奖学金学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9月27日,录入省资助管理系统截止日期:10月12日。

3.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9月27日,录入省资助管理系统及上报截止日期:10月12日。

4.国家助学金学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10月16日,录入省资助管理系统及上报截止日期:10月30日。

5.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和10月3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305室;联系人:曹乾坤、许伟;咨询及投诉电话:85864024、85864162;E-mail:xsc@niit.edu.cn。

6.国家奖学金获推荐者事迹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将评审确定后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者照片(电子版)及先进事迹材料(约800字左右)于10月3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科,联系人:常敏。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标准。各二级学院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推荐条件,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不得将奖助学金作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评审前各班级须召开班会,宣传政策并成立评议小组,二级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公开、公平和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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