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量化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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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华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量化评分细则

讨论稿

为了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从体现专业技术能力、突出业绩、任职年限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尊重资历和注重能力业绩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对上一聘期内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今后努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特制订本量化评分细则。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真实、客观、科学的原则;

3、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的任职条件;

4、教师计分的材料必须由教师本人自己提供;

5、依据条件和标准,进行量化考评打分,不作模糊评估;

6、以上级文件为评选依据。

二、评分细则

1、学历

专科学历计3分,本科学历计4分,双学位或硕士学位计5分;此项不累积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2、工作、任职年限

职龄(首次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以来)每年计1分,教师计算教龄每年计0.5分,职员和工勤人员计算工龄每年计0.5分,以周年计算。

3、担任的职务(每年累计)

① 行政(含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科级组长(含宿管部长、非行政人员兼任中共党总支委员)计3分,班主任计2分,备课组长计1分。

② 扶贫、支教工作每半年计1分,超出半年不足一年的另加0.5分,不足半年不计分。③ 非行政人员兼任学校内工会委员、中共党支部委员、校刊责任编辑、学校指派的各学科竞赛辅导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室负责人等每年计1分,超出半年不足一年的计0.5分,不足半年不计分。

④ 承担学校师徒结对导师,每学年计0.5分,不足一学年的不计分。

4、获得国家、省、市、区级综合荣誉称号(称号可以累计)

国家级综合荣誉(计4分):

1、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2、全国三八红旗手;

3、全国优秀教师;

4、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等。

省级综合荣誉(计3分):

1、广东省劳动模范;

2、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3、广东省中学体育工作优秀校长;

4、南粤优秀教师;

5、南粤教坛新秀等。

市级综合荣誉(计2分):

1、佛山市劳动模范;

2、佛山市三八红旗手

3、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4、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

5、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6、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7、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8、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9、市名校长;

10、市名班主任;

11、市名教师;

12、市扶贫开发先进个人;

13、市优秀青年教师等。

区级综合荣誉(计1分):

1、区劳动模范;

2、区三八红旗手

3、区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4、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

5、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6、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7、区中小学骨干教师;

8、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9、区名校长;

10、区名班主任;

11、区名教师;

12、区扶贫开发先进个人;

13、区优秀班主任;

14、区先进德育工作者;

15、区高层次人才等。

5、参加国家、省、市、区级说课、课例、优质课、、教学能手大奖赛等。

①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省、市、区级说课、课例、优质课、教学能手大奖赛等评比获奖的,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计4、3、2、1分,获奖等级每降一个等次递减0.5分,同一项目不累积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② 承担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省、市、区级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按照相应的等级计分。

6、教育科研课题计分。承担的课题必须是已经获奖或立项的课题经主管课题部门(组织)通过结题的,结题的课题按立项的级别为准。主持负责人按标准计分,课题组成员按50%计分。

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计4、3、2、1,获奖等级每降一个等次递减0.5分,同一项目不累积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7、获奖论文计分

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计4、3、2、1分,获奖等级每降一个等次递减0.5分,同一项目不累积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三、距离退休年龄只有一个聘期(三年)或不足一个聘期的教师,可以优先考虑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最高等级,但必须经过岗位设置和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投票,投票结果达到或超过60%的则可以聘任,不达60%的,则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考核评定。

四、同级中最后一个或若干个职数中,如果出现两名或以上的量化考评分数相等的教师,则由考评小组根据其师德表现、学生评教、学科考试成绩、学科竞赛等综合投票决定。

五、附则

1、以上所有计分条件除学历、教龄、职龄外,必须为上一职期内(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各项评分以正式文件、原始证书、有效证明为凭。

3、任职聘任时间以聘书为准。

4、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华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领导小组。

佛山市华英学校

201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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