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1篇: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全行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全行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交通银行统一的采购职能部门,以确定的程序,采取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原则
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范围
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大宗物品类:办公营业用房、动力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银行会计设备、安全保卫设备、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宣传广告、印刷品、纪念品、行服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施工、装修工程、网络、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物业管理、设备维修和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第五条 方式
各级行凡是采购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项目都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
(一)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和授权分行集中采购的方式。
由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明确由总行统一集中采购的物品,并定期颁布物品目录,属目录内的均由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
各级行一次性采购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项目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没有进入目录的项目须报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定,或是由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或是授权分支行集中采购。
(二)各级行自行组织集中采购的方式。
各级行采购固定资产在10万元、低值易耗品在5万元、工程项目在20万元、服务项目在1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的方式。在实行招标后无合格标的或单一来源的采购需要采取竞争性谈判、议价方式的,必须在开展采购活动前向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作书面报告,必要时由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向主管财政机关作书面报告。
在上述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须采取议价和货比三家的方式。
各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招标、议价的程序和操作法则,并报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条 机构
总行成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下设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分行成立集中采购小组。
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行长任组长,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部、财务部、电脑部、监察室、稽核部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实行成员库制,成员由总行机关和管辖、直属分行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办公室、总务、财务、电脑、私金、保卫等部门经推荐选拔出来的相关人员30-40人,以及聘请地方有关专家10?20人,共40?60人组成。
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是总行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具体事项的常设机构,编制3?5人。
在每次集中采购活动前,从成员库中按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7人的奇数,组成本次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
分行集中采购小组成员由分管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行政、财务、电脑、稽核等有关人员为组员,日常工作由采购职能部门负责。
第七条 职责
(一)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集中采购的政策和规定;
2.确定由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的物品目录和项目,以及授权分支行组织集中采购的项目;
3.负责对每次集中采购从成员库随机选定评审委员会的确认;
4.保障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5.指导、监督和检查集中采购活动情况。
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是集中采购政策、规定及管理工作方面的最高机构,对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不作干预。
(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职责:
1.确定本次集中采购的.方式、时间以及采购程序;
2.评价和选定本次集中采购的招标机构;
3.评价和选定本次投标商和中标商;
4.研究和落实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必须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是上述集中采购事项的最高评审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决定的事,任何人不得强令或擅自更改。
(三)集中采购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总行机关、分支行送交已通过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批确定的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的申请,汇总整理后,报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或交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处理。
2.按照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批的采购方式,从成员库中按结构比例随机选出本次评审人员报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和办理授权分行集中采购授权书。
3.负责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的竞标商发邀标通知,制作标书,以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和文书工作。
4.按照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审定的中标商和采购数量、价格,发中标或不中标通知书和将审定的物品数量、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具体经办部门或分行。
5.组建全行集中采购订购供货商最低报价查询系统,定期充实、更换订购供货商和商品最低报价等有关信息,使该系统保持反映采购物品质优价低、敏捷的特点,使全行集中采购既符合程序,又简便易行,规范合法、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三者得到有机统一。
6.负责督促检查授权分支行组织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
7.负责集中采购工作中的日常业务。
(四)分行集中采购小组职责:
1.负责总行授权的集中采购工作。
2.负责自行组织的集中采购的招标、议价工作。
3.负责向总行上报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和集中采购情况的汇报。
4.管辖行要负责指导辖属行的集中采购工作。
第八条 资金管理
集中采购资金由总行或授权分行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财务部门在支付采购资金时,应首先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已由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与集中采购办公室制定的采购明细清单、中标价格进行核对,然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数,将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第九条 监督检查
财务和监察、稽核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集中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实施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郑万铁路**标项目经理部物资
设备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一、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要求,实现强化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项目整体效益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
***项目主要物资的集中采购供应由中铁三局物资采购配送中心(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
物资供应公司与项目部签订代理采购服务协议,在***项目设立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日常的采购供应工作。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部,负责对项目集采物资的采购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采物资范围的划分
隧道用防水板、止水带、防水卷材及涂料、贯通地线为甲供物资,由业主统一实施采购供应。
砂石料由于地域性限制,达不到国内公开招标的要求,建议采取邀请性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钢筋、水泥、型钢、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中空锚杆、土工布、土工格栅等被集团公司纳入集采范围的主要物资由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采购并实施供应。
柴油由物资供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负责供应,以不高于当地石油公司市场零售价为标准配送到工地。
审,将重要合格供方名单和相关资料及时呈报项目部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备案,并负责供应物资的质量异议处理,确保供应材料质量合格。
五、采购红线
***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严格履行集团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单品种物资采购金额估算超过100万元时,在采购实施前应编制《物资采购方案》,并填写《物资采购方案审批表》提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对采购方式、采购组织情况、采购实施地点等进行审批。
配送分中心根据审批同意后的采购方案组织项目编制招(议)标文件经评审后,填写《物资招标文件审批表》报请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核。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的物资应同时填写中国中铁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的《招标申请计划表》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一并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经审核后在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网站挂网公布。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物资招标采购,在开标前七日通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和纪委监察部。
招标评标结束后,项目部应在3日内将《评标结果公示》挂网公布,并在7日内按规定格式编写《物资集采简报》连同《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资料一同上报至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六、集中采购服务费标准及核算规定-
第3篇: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
1.1.1 企业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等(以下统称企业)为满足生产建设需要,企业层面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为。
1.1.2 企业集中采购物资,是指在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外,由企业组织实施采购的生产建设物资。
1.1.3 企业集中采购按照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机制要求,执行统一的物资供应规章制度、流程,使用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1.2 管理原则
1.2.1 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原则。1.2.2 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对外原则。1.2.3 采购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原则。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是企业集中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和招标平台。
2.2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是所属板块企业集中采购的监管主体。负责推进采购物资的需求标准化;负责供应商选择合理 1
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过程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