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教学经济法论文
第1篇:非法学专业教学经济法论文
非法学专业教学经济法论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学专业教学经济法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首先,非法律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要达到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目标,重点应放在法律的应用上。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的行业在经济法的适用层面上是有差异的,所以在教学中应该体现这种差异。由于课时限制不能将不同经济领域的经济法规都纳入教学内容,而统一教学,统一考试时又不可能分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因此很难实现因材施教。其次,教学内容重复。大部分经济法规已经融合到专业课程或者其他课程当中。比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所系的《国际商法》,很多内容与经济法的内容有重复,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了经济法之后,在学习国际商法的时候就表现得不够认真;金融专业的由于学习了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及专门学习了金融法律法规,而经济法课程里同样也涉及了证券法,保险法,造成了教学的重复。
(二)教学方法不完善,侧重实践,忽视理论非法学类经济法一般开设在大一或者大二。由于低年级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学基础,不具备或鲜少具备法学基础知识,如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商法的基本理论等,没有这些基础知识的积累,会使原本就属于法学门外汉的学生更加迷惘。有的财经院校甚至安排没有法学背景的教师来讲授经济法课程,有时竟把经济法讲成经济学,或者保险法讲成保险学。有些教师认为,既然是非法律专业,就不可能对经济法的理论有多高的造诣,课上讲一些案例就足够了。但是,法学的教育与其他学科不一样,更加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所以这样重实践,轻理论偏离了经济法的教学方向。
(三)考核方式有待合理化对于非法律专业经济法考试,大多数以闭卷考试作为主要的测评手段,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考试形式单一,考试题型简单。经济法课程考试多为闭卷考试,考试题目多为知识的再现,客观题较多,主观题较少,由于考试题型以客观为主,考生容易作弊的现象就很难避免;
二是注重学生的卷面成绩。这种方式可能会造成学生考试前几天集中背题,达不到课程设置的目的。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通常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包括:经济法概述、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金融法、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等。综观全部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或者商法,笔者认为,经济法内容的安排上应该遵循以下三点:
第一,课程的设置上,非法学专业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是缺乏的,而经济法的专业性比较强,课时有限,所以为了增强时效性,在其他课程方面应该做好衔接,比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另外还有一些选修课可以在基础知识方面给予补充,以便学生更好地理解。
第二,课程设置总体上还是必须坚持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寻找一个合适的经济法理论体系,该内容不仅包括经济法内容,也包括商法内容。比如关于公司法,一般财经院校都是作为重点内容来讲,而法学专业这个是不讲的,是放在商法里来讲。所以,在讲公司法的时候,不能仅停留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上,而是要先讲一下商法中关于公司法的理论,包括公司的`产生发展,让学生了解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的逻辑性。
第三,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专业要有所不同,根据专业的特点做适当的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比如,会计专业,对于《税法》,《财经法规》就可以不讲,而市场营销专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担保法就要重点讲。
(二)强调理论传授与案例教学并重经济法虽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但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同时,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争辩及理沦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此外,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例如在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关于消费者维权,可以讲华硕笔记本高价索赔案件,案件的当事人也是学生,更能感同身受,要讲清楚以下三点:
一是这是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件。
二是这个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是这个案件应由什么法律来管。
弄清这三个点基本上就能深刻理解经济法的重要作用。另外,经济法属于法学教育,应当安排到律师事务所,公司参与实践或到法院旁听,或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学习致用。
(三)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高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考试,不能完全照搬法学专业的考核方式,法学专业一般采用闭卷考试,题型一般是名词解释、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等主观和客观题。而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涉及到十几个部门法,内容很多,要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靠死记硬背掌握理解是难以想象的。一般应以理论加实践的方式,必须掌握的内容可以通过闭卷的方式,其他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对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察,以便达到应有的效果。
作者:吴金蓉单位:广东白云学院
第2篇:试析独立学院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创新及实践
试析独立学院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创新及实践
2013-03-12 14:12.cn
(1)忽视及缺乏对学生有关经济法应用能力的培养
独立学院非法学类专业的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但经济法在很多非法学类专业中并非核心课程,所以很多专业队经济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在许多非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没有提及经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所以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法律实践活动,经济法律应用能力就很难提高。
(2)教学方式和手段与培养目标相背离
由于教授经济法的教师大多毕业于法律专业,所以大部分独立学院非法学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虽然有一些变革和创新,但主要还是沿袭了法学专业的教学方式和手段。以系统讲授为主,稍加些案例进行教学。目前的经济法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完全依照教材照本宣科式的教学;二是根据教师和学生喜好跳跃式教学;三是对与学生联系密切的多讲,内容多,案例也多;与学生联系不密切的少讲甚至不讲。这几种方式导致教学效果低下,学生没学到经济法知识,也没培养经济法律应用能力,与培养目标相背离。
(3)学生学习经济法的主动性不足
大部分学生学习经济法都是被动地来课堂听课,即使有学生发问,也是针对课堂上老师讲的某一个知识点问的相关问题,不会主动地思考老师即将要讲的内容跟生活或未来工作的相关度;或者不会针对社会上发生的事件,用经济法怎么去解释去思考。
独立学院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的对策
经济法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实践的关键是树立重兴趣、重创新、重实践的教学理念。
(一)经济法教学密切联系社会现实以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主动性
对于非法学类专业的学生而言,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工具,重兴趣就是要提高课堂的趣味性,加强师生的互动性和交流。需要老师引导学生“把法律看做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努力使经济法还原到社会现实之中。使法律的教学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使学生真正感受到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学习的主动性自然就提高了。
要使经济法教学密切联系社会现实,需要创建并实时更新庞大的经济法案例库。对入选案例库的案例有一些要求:一是客观发生的案例,有确切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矛盾和利益冲突、争议的解决程度及结果、社会评价等要素;二是要有一定的影响力,要在全国知名的媒体上进行过追踪报道;三是要在经济法发展历程中有转折性或决定性的影响;四是最好是最近三年发生的案例,除非是一些经典的案例不受三年的限制。有了这样的案例库,才有条件说能调动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
(二)运用范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创造性
在学生对经济法产生兴趣的基础上,对学生运用范例教学法,经常性的对学生布置一些跟课程有关的案例及案例分析或理论分析,并在课堂上进行讨论、演示。使学生能由点到面,并能够产生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且鼓励学生根据具体的案例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建立经济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实践性
通过建立经济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让学生感受到真实案例。经济法律诊所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案件。学生通过办理真实的案件,可以切身了解案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学习处理经济法律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和训练处理经济法律事务的能力。这样既学到了法律知识,也学到了社会知识,更学习到了解决法律问题的技巧。
法律援助中心是指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直接面向社会,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常见的有,在教师指导下,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这能使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
原文来自:http://.cn/pepjiaoyu/
第3篇:非法学专业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在大学里的本科是法学,那么你在考法硕的时候,就是法学硕士(法学),其他就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这也就是说,法硕分为法学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扩展资料
法学和非法学之间有哪些区别?
①性质不同:法学是学术性质的.硕士。非法学是专业性硕士。
②专业课考试内容有所区别:法学专业课一般是由学校自命题。非法学是全国联考,专业课的初试各个省份学校必须考同一张试卷,习题和内容都是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并统一阅卷。
③考试难易程度不同。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对公平,相对考起来容易一些。一些,也更好考一些。因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是全国统一考试内容。所以。相对法学硕士(法学)需要找导师来说,也没有那么麻烦。
另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法硕之间。基本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试卷与考试时间,还是备考复习的书籍、大纲、教材,以及复试都是一样的,只是总成绩高的就会被录取为全日制,反之,则录取为非全日制。
第4篇:经济法论文
经济法论文
专业:金融学 班级:金融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郭子禾
二〇一七年四月
大学本科生经济法论文
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职业道德建设
On construction of profeional ethics of financial fraud of Wanfu
Biotechnology
专业:金融学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2017年04月
(Hunan)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Ltd.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各种措施,甚者以不法手段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会计造假就是以虚假信息蒙骗信息使用者,致使作出不科学合宜的判断与决定,从而造成使用者决策失误与经济损失,而其对于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会造成不利影响。2012年发生在中国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引发了业界和财务专家、学者对中国财务监管制度的思考,这起财务造假事件的背后也曝露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下滑等问题,业界也一直呼唤重塑
第5篇:经济法论文
试述股东权益的保护
会本22班 04 陈颖琳
摘要: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剩余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股东权益时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本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是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有。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所以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很重要。
关键字:股东权益 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 对策 公司法
一、股东受到侵害的原因
资本多数决策原则是股东大会运营的根本原则,根据此原则,股东的表决力与所持股数成正比,股东持股越多权力就越大,因此公司的财产权,管理权实际上是被少数控股股东所控制。控股股东可能迫使公司牺牲自身利益,从事有利于控股股东的不正当交易,如通过增资,资产置换,溢价出让控股股份等方式,致使中小股东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在处理公司事务方面资本多数决此原则使大股东的意志处于支配地位,当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