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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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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字母排列)j

德国联邦议院不但有立法权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权,还有对政府和官员进行(监督)的职能。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

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

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院)。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

(《美洲反腐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

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权力的(相对)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

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法定)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

人民政协通过(视察)、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议会)有权罢免监察专员。

(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

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诉讼)类。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

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公开性)、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

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开庭)审理。

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立法)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建议)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

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

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善论”)。

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

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

(审级)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

我国行政系统内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二、名词解释

二审监督制度: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人大监督 :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人大特定问题调查 :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人大执法检查 :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人民政协监督: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人民政协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刑事抗诉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行政审判监督 :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

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

侦查监督: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质询 :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与询问相比,质询更加正式,更具强制性,程序上也更严格。

谏诤 :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三、多项选择题

当前国际反腐败运动的特点是(ABCD)A反腐败国际化范围的扩大B反腐败国际化的组织由民间逐渐发展为官方 C反对腐败的国际合作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D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文件的法律层次越来越高

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ABCD)。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 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ABCD)。A.层级性与系统性 B.单向性与相互性 C.强制性与有效性D.全面性与广泛性

对于腐败根源的探寻,目前比较流行的理论包括(ACD)A.寻租理论B竞争理论C.成本—收益理论D.委托—代理理论

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ABCD)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ABCD)。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 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B.越来越重视依靠刑事侦查解决腐败问题 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A预防功能 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A.前瞻性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江泽民(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C.以权制权D.以制度制权

目前反腐败国际合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A.一些国家对反腐败国际合作重要性的认识上仍有差距。B.反腐败国际司法、执法合作远远不能满足反腐败的现实需要。C.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消极影响。D.“反全球化”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消极影响。

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ABCD)。A自觉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间接性 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B.虚假信息C.容易失控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A.实时性B.广泛性C.交互性D.一定的隐蔽性

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B.人民政协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 C、事外监督D、事后监督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如下特征(ABCD)A、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B、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 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D、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ABCD)的监督。A、一审B、二审C、再审 D、死刑复核程序

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ABCD)。A、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B、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 C、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D、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ACD)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B、上诉不加刑 C、依法直接改判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ACD)。A.行政复议申请B.行政复议备案C.行政复议审理D.行政复议决定

四、简答题

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 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党内监督主要制度包括: 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监督制度7)谈话和诫勉制度 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以监督过程为标准,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事中管理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

五、论述题

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涵义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简称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涵包括以下方面: 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对象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象还包括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3)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由宪法和监督法、组织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方式都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对哪些对象、哪些事务进行监督,根据什么程序、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监督,都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明确授权。4)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工作监督则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5)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必须对由其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人民的意志得到贯彻,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维护,保证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有以下特征: 1)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与组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国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本质属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也具有民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主体本身的构成之上,还体现在其运行机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首要的特性。2)根本性与全局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从全局的眼光入手,解决根本性的、全局化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3)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权威性。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尽管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因而是第二层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比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更具权威性。4)公开性。公开性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应向社会公布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息。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才能确保人民对权力机关的控制,确保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监督权。5)多样性。多样性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目的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其他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样性,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以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简述日本的行政交谈制度。

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所谓行政交谈是指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重要的监督形式。对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性的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只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制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由于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现实生活中的国家权力还存在所有权和实际行使权相分离的情况,为保证权力的具体行使者真正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权力,就必须对他们所行使的权力加以限制,进行有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根本任务,也正在于通过权力的控制和制约机制,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使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只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作出特定的决定。②促进依法行政。为了保证行政权不被滥用,就必须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权的监督正是发挥了这样一种作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就特定事项进行调查、罢免特定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可有效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行政的行为,并使

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罚,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行政行为。③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是司法公正,但在现实生活中,司法不公的现象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种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损害了法制的尊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司法实施监督,可以纠正司法不公,重新树立司法的公正形象,赢得人们对司法信任,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④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在现实生活中,要求所有国家机关都真正做到完全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事是不现实的,总会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出现。在这一现实之下,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情况,防止出现破坏法制统一的现象,及时纠正有损于法制统一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⑤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一切权力都有腐败的趋势,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对权力的行使进行限制,以防止掌握权力的人超越界限,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就是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可通过听取报告、实施调查、罢免相应领导人员等方式对这些机关进行监督。

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1案件检查。指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为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开展的相关活动。2.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调查结束的党员违纪案件所作

3.宣传教育。

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党内开展的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和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信访处理。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有关党纪党风的问题。5.其他监督方式。除了以上监督方式之外,纪律检查机关还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开展党内监督。如对下级党的组织的决策活动进行事前监督,参与党的其他组织和部门的监督活动,对特定时期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处理,开展与其党内监督职责有关的调查研究并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一职能。2)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来完成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试述刑事抗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无权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判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使人民法院依法正确适用刑罚,对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虽然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实质上讲,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被告人的切身利益。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从而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罪行的轻重与所处的刑罚相适应,以切实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方式,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由于刑事案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司法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出现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监督活动中,若发现并确认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必然阻断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引起对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从而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使案件得以合法、正确的处理。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4)刑事抗诉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试述廉政监察制度。廉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主要任务是监督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类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以保证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的为政清廉。廉政监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领导。在我国,凡科级以上和相当于科级以上的政府公务员都属于行政领导。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

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

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判监督有什么区别:法院的是审判监督庭,是一个机构。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是职权。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途径有两个;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提出抗诉后,就将案件材料已送到法院的审监庭,就是你说的审判监督,然后审监庭受理。

民主党派监督有何特征?民主党派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民主党派监督在主体

上具有特定性。在中国大陆,民主党派指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政党,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只有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实施的监督才是民主党派监督。2)民主党派监督是非权力监督,这种监督对被监督主体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协商式、建议式的监督,而不是强制式的权力监督,但民主党派的监督在实践中仍具有相当大的政治约束力。3)民主党派监督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党合作的体现。民主党派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改进政府的工作,完善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4)民主党派监督是集体的理性监督。这一特征意味着,民主党派监督不是个人的感性行为,而是集体的理性行为,是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名义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不直接诉诸于社会,不直接公诸于群众,而是首先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进行内部的协商,直接与党政领导部门进行接触。5)民主党派监督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的监督。相对于其他监督而言,民主党派监督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组织性,具备政治联盟、合作议事、共同协商的特点,在监督中着眼于重大事项,着眼于大政方针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着眼于深层次问题。

监督学复习资料填空题

填空题: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监督活动以及对手滥用公权力谋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2、权力......

监督学复习资料选择题

选择题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A预防功能;B校正功能;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D事后监督3,监督的主要特征是(ABCD)A,监督主体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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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作业1题目: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经验有何借鉴意义?形式:小组讨论。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的讨论提纲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答:以下为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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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项选择题(历年二合一)1.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如下特征(ABCD)。A.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B.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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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监督学作业1 时间:学习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题目:勤政监督与廉政监督有什麽不同?应怎样完善我国的勤政监督? 形式:小组讨论(写出讨论提纲) 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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