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_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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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浙江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作室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国家、省市和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由工作室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课题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 工作室专门设立研究开发经费归口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 研究开发经费由工作室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八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工作室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部门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 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工作室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第十条 研究开发经费或课题攻关经费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项目经费核销在本公司财务部进行。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 各项目承担人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工作室。本公司财务部、工作室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工作室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 各部门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公司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本公司财务处核销。

第十四条 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心必须明确: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六条 对于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工作室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科目

第十八条 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或攻关课题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2、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3、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4、外委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5、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6、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7、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工作室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2011.05.18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大师工作室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企业技术发展战略,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工作室各成员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和工艺改进活动中取得节约成本、优化生产流程、技术进步、确保安全和质量等成果予以奖励。

第三条 成立大师工作室技术创新奖励评审小组,日常工作由大师工作室统筹、负责、管理。

第四条 奖励对象为大师工作室专业技术研发人员、技能人才及生产一线技术攻关组成员、发明人、设计人。

第五条 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对大师工作室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1、大师工作室针对每一个研发成功的项目设立专项奖金,奖金数额按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技术含量)及项目完成后在一年内的预计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项目奖金=一年内预计净收益×计提比例

一年内预计净收益=一年内该项目产品的预计销售额—开发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

开发费用预算:包括主要开发仪器设备投资预算、模具加工投资预算、外委检测检验(含样机型式试验)费用预算等。

产品成本预算:包括生产设备投资预算、检验设备投资预算、产品原材料成本预算、财务费用、人工成本、因产品设计不完善造成的坏账损失等。

计提比例的确定如下:

技术负责程度 高 一般 低 计提比例 1%、0.8%、0.6%

2、研发设计人员所得的奖金按其在项目中的贡献度予以兑现,具体计算办法为:

个人奖金=项目奖金×个人贡献度

个人贡献度=个人所得分值/项目组总分值

3、项目奖金发放方法

① 项目初步完成,并通过样机验证的次月,发放奖金总额的30%。② 小批量试产后,试产总结报告完成的次月,发放奖金总额的30%。③ 首批新产品投放市场后,经12个月的实际运行检验,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发放剩余奖金。

4、其他奖励:

① 列入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级攻关计划的项目并正常实施的,每项奖励1万元;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项目并正常实施的,每项奖励5000元;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国家级火炬计划等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并正常实施的,每项奖励4000元。

② 列入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正常实施的,每项奖励2000元。③ 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并完成鉴定的新产品项目,每项奖励3000元。

④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其它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⑤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一等奖每项奖励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6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一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

⑥ 国家级创新基金项目,每项奖励2万元;省、市级创新基金项目每项奖励2000元。

二、对大师工作室参与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并取得成果的人员给予奖励:

1、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解决某一生产环节的技术工艺难题,或在原有技术基础上有所改进,有所提高并取得明显效益的成果,经评审通过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10000元。

2、在引进、推广已有科技成果中有所创新,应用和技术水平比原成果水平有进一步提高的成果,经评审通过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员工在生产实践中,改进或完善某一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提高生产效率或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成果,经评审通过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4、其他具有实用价值的革新成果,经评审通过,根据公司有关奖励制度给予100—1000元的奖金奖励。

三、评选“技术创新标兵”荣誉称号。

根据年度技术创新情况,组织进行技术创新奖评选,每年评选5人,对获奖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第六条、奖励程序

1、凡符合第四、五条规定,均可向大师工作室技术创新奖励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2、奖励评审小组审定奖励预案;

3、大师工作室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奖金直接发放给科研项目组成员、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发放的比例由项目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组成员贡献份额自行确定。

第八条、每年二月份集中受理奖励申请,每年下半年兑现。

第九条、同一项目申报同类计划不重复奖励,以项目的最高等级给予奖励。第十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将追回奖金,并取消其奖金申请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研究人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05.18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晨光电缆大师工作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以下简称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在创新工作室优势技术领域内开展研究开发,组织技术攻关,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实用的科学理论,为开发新工艺、降低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 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晨光电缆大师工作室的科技管理体制。在依靠和发挥公司内部科技队伍和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同时,要面向社会、面向世界,加强合作。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缩短科研周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四条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编制的原则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及全球电缆科技发展的趋势,本着贴近市场、贴近生产、贴近企业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技术开发结构,突出重点,加快工业转化,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努力实现“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计划目标。

第二章 项目分类

第五条 大师工作室的研究开发活动分两个层次进行管理:省市级和国家级。国家级项目由公司和技术中心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管理;省市级项目由技术中心参照本办法统一组织管理。项目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一、省市级项目研究开发的重点是:

1、为解决浙江晨光公司当前生产急待解决的技术难题,消除生产中的“瓶劲”制约和薄弱环节,开展的科技攻关;

2、为优化工艺,降低能耗、物耗,开展的科技攻关;

3、对各类电缆生产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基础研究或需要探索的前沿技术项目;

4、为促进产品进入市场进行技术服务。

二、国家级项目其研究开发的重点是:

1、开发具有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重大成套技术;

2、开发重大的新产品;

3、开展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5、开展与公司发展密切相关的世界前沿科技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六条 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分类编码。项目、课题和专题采用数字统一编号。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计划编制

第七条 研究开发人员研究开发的项目(课题或专题),应符合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公司技术中心递交“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开题报告”,并按要求附上必要的相关资料,如查新报告等,开题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一式二份。申请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除递交开题报告外,需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二份。

第八条 技术中心根据“研究开发项目评估说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开题报告”进行评估,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 大师工作室在公司科技进步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根据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和市场实际需要以及自身科技优势和科技资金情况,于年底前制定出下一年度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于下一年下达执行。创新工作室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建议时要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司要求解决的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研究开发任务或课题;

2、上年度结转的,经年度检查仍需继续进行的研究开发任务或课题;

3、与公司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新增研究开发任务或课题。

第十条 年度项目计划包括研究开发项目名称、目标、内容、期限和资金预算,并要求分解课题。研究开发项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专题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年。

第十一条 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在计划制定时,要把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地位作为确定项目立项和投资规模的主要依据,使科研资金向经济效益好、战略地位高的项目倾斜。各课题(专题)的科技开发资金不得超过所属项目的计划指标。

第十二条 大师工作室根据公司年度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承担人签订“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

第十三条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目标和任务,增加资金和单位时,可签订“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补充合同”。要严格控制“补充合同”的数量。“补充合同”的年限和其项目年限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年。确需超过3年的,可另设专题。

第十四条 “开题报告”自申报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批准立项签订合同的,视为作废,不另批复。确有必要的,可重新申报。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列入公司科技计划的项目由新品开发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由大师工作室负责实施完成。

第十六条 重大项目应根据项目进展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组织科研、设计、设备制造和生产企业等单位联合攻关,加快开发和转化进程。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1、严格执行大师工作室有关科技进步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努力贯彻创新工作室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战略思想,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和人力,在优势领域开发高水平技术。

2、负责选定项目承担人,落实研究开发任务,制定研究开发工作计划。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国内外技术最新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对项目的目标、内容、进度、资金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一部分确需中途终止取消的项目,及时通知承担人作相应处理,并办理相关终止手续。

4、负责对科技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根据合同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司技术开发费到位情况及时拨贷合同资金,并负有审查开发资金使用的责任。

6、对所主管项目负有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

7、可指定专人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人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完成研究开发任务。

2、按合同规定实用开发资金。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向技术委员会汇报情况,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向技术委员会书面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4、按合同规定接受技术中心的检查和管理。

5、研究开发任务完成后,按合同要求提供总结报告等材料,申请评定(或验收),重大项目应提交资金的决算并接受审计。

6、承担人无重大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的,按合同违约条款接受处罚。

7、对所承担的项目负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有履行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的义务;

2、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组日常管理,根据项目实施的内容,对成员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项目组成员应团结协作,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每月底向技术委员会反馈项目月度进展情况。每年12月1日前向技术委员会书面报“科技项目技术总结”;

5、项目实施任务完成后,须提交技术总结、经费决算报告等资料。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接受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6、项目完成后对可形成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创新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在成果公开前,按公司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给予保护,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7、及时整理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资料。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研究开发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它用,要严格执行《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项目用款计划,包括拨(贷)款的额度、贷款偿还额度和偿还时间等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部分需按公司财务部门规定,签订有关贷款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项目资金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拨出或带出,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由技术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调整项目计划及资金。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完成时,要进行财务结算。

第二十五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购置的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时,需填写“晨光电缆创新工作室科技项目购置设备仪器清单”。

第六章 项目总结

第二十六条 研究开发合同任务完成后,承担人应及时作出工作总结,并将研究报告、技术总结及有关资料完整地上报技术副总处,并办理评定(或验收)申请;技术中心根据“研究开发项目评估说明”的要求进行项目终结评估,并组织评定(或验收)。

第二十七条 研究开发项目的组织者和承担单位都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可形成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项目应在评定会前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第二十八条 一个项目,一个课题或几个课题、一个专题或几个专题都可以作为一个成果组织评定。专题的补充合同随专题一起评定验收。

第七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的知识产权、成果管理和奖励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由公司投资或资助完成的项目,如要向公司以外单位推广、转让时,须向公司报批。成果转让实行有偿转让,收益由公司和承担单位按合同规定共享。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课题或专题承担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年以上没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原则上应清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05.18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才用、留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保留公司人才,为人才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人才,以便为大师工作室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1、大师工作室对技术研发人员实施项目负责制,将个人收入与技术项目的研发成果进行挂钩。

2、在年度先进员工评比中,开设技术创新奖、十佳员工等奖项,对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的员工给予奖励。

3、重视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科技创新的环境,重视发现和大胆起用优秀的年轻科技人才,贯彻“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鼓励员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重视技术人才培养,抓好继续教育工程。

1、高技能人才队伍是技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派出技术人员赴国内、外同类企业参观考察、学习,开拓技术人员的视野。

2、加大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力度,与国内高等院校建立学习班,派出技术人员参加研究生学习;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办技工班等,由大师工作室安排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到学校讲课。

三、吸引和聘用外来技术人才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工程。

四、健全、完善技术创新平台

1、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

2、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积极倡导广大员工参与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创优等,并在企业内开展全员研发活动,如在车间、班组成立技术攻关小组、QC活动小组,开展技术工艺改进活动,利用集体智慧化解技术难题。

4、举办各类知识竞赛、评优、评先进等活动。

五、加强技术项目投资开发和技术引进。

1、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及成果产业化。

2、重视企业自主研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

六、将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干部任用、人才储备管理、人才资源开发等项工作加以细化和规范化。

七、完善福利制度

1、在员工婚嫁、生日时,给员工派送礼品,使员工真切体会到公司的关怀和企业大家庭般的温暖,以激发他们“以公司发展为己任”的工作热情。

2、充分利用内部报刊、宣传栏、公司内部网络等园地,激励员工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摒弃小富即安观念等。

3、为特殊人才提供特殊奖励,由公司确定。第三条 考试结果的运用

1、绩效工资的发放

实际岗位绩效工资=基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2、岗位工资的调整

创新工作室根据全年考核等级调整下一年度的岗位工资,调整办法有自动晋级和评议晋级两种,考核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

当关键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A”时岗位工资自动晋升1级;当年度考核结果为“B”时,可以列入晋级候选名单,经过评议之后获得晋级资格,并且岗位工资级别最多可晋升1级;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B”而当时没有获得晋级资格,本年度考核结果又为“B”时,岗位工资自动晋级1级。

3、年底奖金的确定

人员年度奖金由确定分配额。原则上以企业年工资增长率加权平均值为基数。确定年度奖金。

技术人员人均年度奖金=(本年度本部门、项目工资总额∕本部门总人数)*当期奖金基数*本人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或本部门或项目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第四条 本办法由大师工作室负责解释。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05.16 晨光电缆技能大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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